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邵阳市市区管道燃气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808 文号:湘价函[2009]48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07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6-14 签署日期:2009-05-06 登记日期:2009-05-13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05-06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邵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邵阳市市区城市管道燃气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及你局对邵阳市煤气总公司液化天然气和煤气经营的成本审核结论,以及价格听证会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市调整市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如下:

一、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为每立方米3.9元,非经营性用气为每立方米4.5元,经营性用气为每立方米5.20元。

二、煤气到户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为每立方米1.70元,非经营性用气为每立方米1.96元,经营性用气为每立方米2.35元。

对城镇低保户继续每月每户减免天然气2立方米或煤气4立方米的费用。

上述价格均含价格调节基金每立方米0.03元。

你市市区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具体执行时间由你局依据本批复精神报邵阳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九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管道燃气  价格  批复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省发改委,邵阳市人民政府,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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