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
长沙世界之窗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高门票价格的申请》和《关于批准行李寄存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对经济工作的管理的若干意见》(湘发[2009]13号)和我局《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秩序实施方案》(湘价服[2008]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扩大消费,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对长沙世界之窗普通门票价格在原文件有效期内暂不作提高。你公司投资新增7个免费游乐项目应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和改进服务来赢得更多游客进园参观游乐,获取回报。
二、鉴于近年来人工成本增加,同意你公司小件行李寄存收费标准从
三、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变更手续,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价格,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二○○九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行李寄存 收费 批复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