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世界之窗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834 文号:湘价函[2009]84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10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9-05 签署日期:2009-08-04 登记日期:2009-08-04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08-04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

长沙世界之窗行李寄存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沙世界之窗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高门票价格的申请》和《关于批准行李寄存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对经济工作的管理的若干意见》(湘发[2009]13号)和我局《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秩序实施方案》(湘价服[2008]9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扩大消费,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对长沙世界之窗普通门票价格在原文件有效期内暂不作提高。你公司投资新增7个免费游乐项目应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名度和改进服务来赢得更多游客进园参观游乐,获取回报。

二、鉴于近年来人工成本增加,同意你公司小件行李寄存收费标准从2009815日起适当提高,即5公斤以内由每件3元提高到5元,5公斤以上由每件5元提高到8元。

三、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变更手续,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价格,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二○○九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行李寄存   收费  批复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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