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09年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836 文号:湘价函[2009]74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09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09-12-31 签署日期:2009-07-16 登记日期:2009-07-22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07-22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湖南省软件职业学院:

你院《关于2009级学生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民办高职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有关规定,根据你院生均培养成本情况,经研究,现就你院2009年招收新生试行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复如下:

一、学杂费

1、三年制专科: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文秘专业为每生每年7500元;软件测试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物业管理、图形图像制作、数控技术、工程测算技术、工程测量与监理、建筑工程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每生每年7800元;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

2、五年制大专:中专阶段按每人每年5500元收取,大专阶段按自选专业相应标准收取。

3、三年制中专:每人每年5500元。

4、培训收费:由学院按培训管理办法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对社会人员和学生(自愿参加)的培训收费报当地物价部门审批。

二、住宿费

非公寓制收费标准每生每年600元,公寓制学生住宿六人间每生每年1000元,四人间每生每年1200元。

三、代收费

1、书籍课本费以学年为单位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2、新生体检一次性收取体检费45/人,项目为常规体格检查、肝炎全套、胸透、三大常规。

3、对自愿购买床上用品、日用品和军训服装的,学校可按成本价代收,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四、你院接到本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手续,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五、以上收费标准适用于2009年入学的新生,在校老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本批复有效期一年,届时请学校重新申报。

 

 

 

 

二○○九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软件职院  收费  批复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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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湖南软件职业学院2009年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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