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南岳衡山水濂洞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679 文号:湘价函[2009]87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1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2-10-01 签署日期:2009-08-06 登记日期:2009-08-07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08-07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衡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南岳水濂洞景区门票价格的报告》(衡价服[2009]127号)收悉。鉴于南岳衡山水濂洞景区近年来投入大量资金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美化了景区环境,提高了服务质量,为合理补偿营运成本,经成本审核,同意对南岳衡山水濂洞景区门票价格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水濂洞景区普通门票价格由现行每人次20元调整为每人次30元。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水濂洞景区门票价格对下列人员应实行优惠:

1、身高1.2(不含1.2)以下儿童、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票。

2、学生、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半票,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人员实行半票。

3、旅行社组团按每次参观人数规模优惠10-15%,年末结算优惠幅度最高不突破20%

三、你局接此批复后,应及时通知执收单位到当地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认真做好价格调整后宣传解释工作,在醒目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价格,自觉接受广大游客的监督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检查。

四、本批复自200910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九月年八月六日

 

 

 

 

 

 

 

 

 

主题词:景区  门票价格  批复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旅游局,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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