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候机楼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680 文号:湘价函〔2009〕86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108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9-12 签署日期:2009-08-03 登记日期:2009-08-07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08-07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湖南空港实业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候机楼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的请示》收悉。鉴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近几年随着航班和旅客吞吐量的快速增长,机场候机楼停车场车位不足与停车需求增多的矛盾日益突出。为加快停车场的车辆周转,提高车位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同意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候机楼停车场由按次收费改为计时收费,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候机楼停车场分为临时停放和小车专用过夜停放两类,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临时停放停车场:小型客、货车(蓝牌照车)1小时以内收费8/辆,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2/辆(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最高收费限额为40/辆;大型客、货车(黄牌照车)1小时以内收费14/辆,超过1小时后每半小时加收3/辆(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最高收费限额为50/辆。

军、警等特殊车辆以座位数区分大、小型车,9座及以下车辆为小型车,10座及以上车辆为大型车。

2、小车专用过夜停放停车场:1天(24小时)以内收费30/辆,超过1天(24小时)后,每半天(12小时)收费15/辆(不足12小时按12小时计算)。

二、机场应对送客车辆提供免费通道,但受设施条件限制不能安排免费通道时,则临时停放停车场对送客的车辆,小型车停放在6分钟(含6分钟)、大型车停放在12分钟(含12分钟)以内的免费,超过免费时间的车辆按规定标准收费;对在2小时内2次以上(含2次)进入临时停放停车场,且第一次停留时间小、大型车分别不足6分钟和12分钟的车辆,从第2次起不计免费时间,按规定标准收费。

三、本批复核定的计时收费标准自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候机楼停车场计时收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投入使用后开始执行。

 

 

 

          二○○九年八月三日

 

 

主题词:停车场  收费  批复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州物价局,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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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候机楼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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