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你校《关于国际学院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校国际学院与英国威尔士亚伯大学合作办学系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中外合作办学2009级学生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合作办学项目及模式
1、专科为国际商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四个专业,教学模式为“3+
2、本科为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三个专业,教学模式为“3+
3、非国家计划任务项目:对未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自愿参加上述合作办学专业学习的学生,国内学习期满三年,第四年出国学习期满一年并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英国威尔士亚伯大学SQA-HND课程的本科文凭。
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学费:对自愿就读你校上述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专科学费为每生每年20000元,本科学费为每生每年22000元,非国家计划任务本科生学费为每生每年23000元。
2、住宿费:实行公寓制管理的住宿费标准按我省大中专学校公寓价格管理办法执行,普通宿舍每生每年600元。
3、代收费:出国费用按实收取,其它代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价教[2009]56号文件执行。
三、你校要严格履行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承诺,对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达到准予毕业条件的学生,应确保毕业学生获得你校和英国威尔士亚伯大学的大专层次和本科层次的毕业文凭。如因办学过程中未履行与英方联合协议所订立条款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毕业并未获得双方文凭的,你校应无条件向学生退还全部学费,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本批复核定的学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你校应重新办理申报手续。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二○○九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中外合作 办学 收费 批复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