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内容变更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部分药品价格执行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12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部分药品价格执行、标注内容变更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药品价格执行问题
1、各企业生产的前列地尔注射液(脂微球载体)价格,均按照湘价消[2007]3号文件附表一中的前列地尔(脂微球载体)价格执行,并取消原备注栏中标准号。
2、安徽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低分子肝素钙(执行WS1-(X-155)-2005Z-2007标准)价格,以湘价消[2007]3号文件和湘价消[2007]16号文件附表一中的注射用低分子肝素钙(执行YBH03832006)为代表品按差比价规则计算该企业生产的其他规格品价格。
3、德国Dr.Falk Pharma GmbH公司生产的熊去氧胆酸胶囊价格,按GMP标准价格执行,不与片剂执行差比价。
4、汕头经济特区明治医药有限公司进口分包装的日本明治果株式会社和哈尔滨誉衡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米诺注射剂(商品名“美士灵”)价格,按湘价消[2006]126号文件附表二中公布的头孢米诺注射剂价格执行。
5、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含人工麝香的醒脑静注射液价格,暂按大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醒脑静注射液价格执行。
6、湘价消[2007]3号文件附表二中武汉爱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叶皂苷钠注射剂价格,按湘价消[2007]3号文件附表二中公布的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叶皂苷钠注射剂价格执行。
7、恢复海南普利制药公司生产的双氯氛酸钠缓释胶囊和尼莫地平胶囊单独定价资格,其价格暂按湘价消[2002]316号文件和湘价消[2007]3号文件公布的价格执行。
上述7项变更后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标注内容变更问题
1、更改湘价消[2008]58号文件附表一中地红霉素肠溶片的规格为0.125g×4片;
2、更改[2006]140号文件附表一中氨曲南
附件: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表
二○○九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药品 价格 通知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经委、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纠风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年9月16日印发
校对:陈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