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株洲、湘潭市物价局: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的请示》、《株洲市物价局关于我市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有关问题的请示》和《湘潭市物价局关于规范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促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根据我局《关于规范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的通知》(湘价商[2009]91号)的规定,同意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的居民用户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统一调整为每户1800元,新收费标准从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燃气 安装费 批复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建设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燃气行业协会,长沙、株洲、湘潭市人民政府,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校对:赖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