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建筑业协会建造师注册收费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714 文号:湘价函[2009]109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14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2-10-15 签署日期:2009-09-23 登记日期:2009-10-13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10-14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省建筑业协会:

你会《关于申请核定注册建造师注册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你会按国家要求和省建设厅授权开展我省建造师注册初审工作,属特定服务范畴。鉴于你会无财政拨款,开展注册工作也无专项资金,为有利我省建造师注册工作正常进行,弥补注册初审工作的成本费用,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精神,参照建设行业其他执业资格注册收费的做法,现就注册建造师注册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开展建造师注册初审服务应坚持自愿申请、服务有偿和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办法的规定,组织专家认真审查,并按建设部规定格式制作执业印章等。对注册合格者方可收取注册费。

二、注册服务费包括注册评审、执业印章、证书打印、注册材料报北京、上交国家等费用。收费标准为每人140元,其中执业印章工本费每个90元(注册有效期为3年)。

三、接此批复后,你会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四、本批复自20091015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建造师  注册  收费  批复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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