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核定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38/2009-00718 文号:湘价医〔2009〕144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09-38146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1-10-30 签署日期:2009-10-16 登记日期:2009-10-21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09-10-22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各市州物价局、卫生局,部、省直医疗机构:

去年以来,湘雅医院等六家医疗机构陆续申报了部分医疗服务新项目。按照“专家评定、严格审批”的原则,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委托湖南省卫生经济学会,于今年6月、9月组织了100多位医学临床医技专家,对各医疗服务新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经专家评审,共有16个项目获得了通过。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经审定,现予以发布(见附表),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专家评审建议,考虑到诊治的准确性、可替代性和病患者的经济负担能力,本次下达的医疗服务新项目及价格在执行一类价格医院试行,适用范围内医疗机构可以按文件执行,适用范围以外医疗机构申请开展本文件中所列医疗服务新项目,必须先经省级物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现场评审,经评审通过后方可参照执行。

二、本次下达的试行医疗服务新项目及价格,在今后修订《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时将重新对本文件所列项目予以核定归并,核定归并后全省按新修订的《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对在核定归并后未纳入的新价格项目自行废止。

三、本通知自20091030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两年。

附表:湖南省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表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主题词:医疗服务  项目  价格  通知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纠风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9年10月20印发

                           校对:张纵翔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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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核定试行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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