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邵永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施救
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邵永高速公路公司:
你司《关于邵永高速公路故障车辆施救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鉴于邵永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的施救,由你司承担负责,按照清障施救有偿服务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你司对故障车辆施救收取清障施救费。清障施救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9]165号)规定执行。
你司要加强对清障施救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二○一○年
主题词:高速公路 清障施救 收费 批复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