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邵永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10-71823 文号:湘价函[2010]3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0-3800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5-02-20 签署日期:2010-01-19 登记日期:2010-01-19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0-01-19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邵永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施救

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省邵永高速公路公司:

你司《关于邵永高速公路故障车辆施救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鉴于邵永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的施救,由你司承担负责,按照清障施救有偿服务的原则,经研究,同意你司对故障车辆施救收取清障施救费。清障施救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参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09]165号)规定执行。

你司要加强对清障施救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高速公路   清障施救  收费  批复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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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邵永高速公路道路清障施救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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