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汽车客运站站场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索引号:430S00038/2010-71835 文号:湘价函[2010]4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0-38006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5-02-20 签署日期:2010-01-19 登记日期:2010-01-19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0-01-19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娄底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对汽车客运站站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原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价重字[1997]334号)已废止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站场收费的管理,经研究,在省未重新制定统一收费办法和标准之前,我省汽车客运站站场收费暂按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发布〈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的通知》(交公路发[1996]263号)执行,各地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国家文件中没有明确具体标准的收费项目,其收费标准由各市州物价局会同市州交通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下发新的规定后,再按省规定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汽车  客运站  收费函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各市州物价局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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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汽车客运站站场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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