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空运输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10-71836 文号:湘价函〔2009〕155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0-3801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2-26 签署日期:2010-01-06 登记日期:2010-01-25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0-01-25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调整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延伸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价格成本调查队对相关服务项目成本的审核,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为有利维持机场客运延伸服务的正常运营,参照外省机场收费情况,同意适当调整黄花国际机场客运延伸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具体见附表一),调整后的黄花国际机场航空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包括客、货运)见附表二。本批复核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执行。

二、你司要规范对全省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的管理,省内各机场开展的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按《湖南省定价目录》规定报省物价局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收费。经批准的黄花国际机场各项延伸服务项目及标准应按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明码标价。开展服务必须遵循旅客、货主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和强行收费。

三、南方航空湖南分公司在黄花国际机场开展的延伸服务,服务项目内容相同的,参照本批复执行。

四、凡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调整的服务单位,应持本批复到省物价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

附表一: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调整的航空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项

目和收费标准

附表二: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航空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二○一○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机场  延伸服务  收费  批复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各市州物价局

附表一:

 

长沙黄花国际机场调整的航空运输延伸服务

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原湘价函{2009}1号文序号

服务项目

计费单位

调整

标准

服务内容或备注

一、1

手推车服务

每次

10

由机场提供推车和搬运服务方可收费,旅客自行使用手推车不收费。

一、4

商务柜台收发传真

每页

5

收发传真、打印和复印,纸张在旅客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均指A4规格纸张,收发传真的通话费另计。

一、3

 

托运行李包装纸箱

每个

 

包装箱材质为五层牛皮纸,自带塑料或挖空提手。

大号纸箱
超过0.2×0.4×0.55M

 

25

中号纸箱

0.2×0.4×0.55M

 

20

小号纸箱

不足0.2×0.4×0.55M

 

10

一、10、①②③

行李、货物包装服务

每件

 

 

打包带为带标识透明环保带,每件打包不少于3包装箱和打包带上均有“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安全检查”字样。

不足0.2×0.4×0.55M

 

10

超过0.2×0.4×0.55M

 

15

超过0.4×0.4×0.55M

 

20

异型包装、超大行李

特殊包装

 

自主定价

根据旅客采取覆膜、金属和礼品包装等特殊要求。

一、9①②③

行李寄存服务

每件/

 

保管期限最长为30天,逾期不领的由安检护卫部按旅客自弃物处理。

小件0.3×0.3×0.36 M 以下

 

5

中件0.3×0.4×0.56 M 以下

 

10

大件0.4×0.46×0.7 M 以下

 

15

超大、贵重物品

 

自主定价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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