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安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服务收费批复的申请报告》收悉。你公司为驾驶员提供异地违法处理等代办服务属特定服务范畴,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你公司执行我局湘价函[2008]170号文件情况,同意你公司继续收取代办服务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驾驶员提供异地违法处理等代办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委托、有偿服务的原则,提供服务后方可收费。无委托协议和未提供服务的不得收费,更不得借助行政职能强制服务并收费。
二、代办服务内容
1、填表;
2、到交警部门的窗口办理;
3、邮寄或上门送达已办好的违法处理单或有关证照。
三、代办服务费标准
1、代办违法处理:30元/件;
2、代办驾驶证审验、降级、地址变更、补证、转籍、到期换证:50元/次项,驾驶证军转地:80元/次;
3、代办车辆注册、转籍、过户、补牌照、年检:80元/次项,车辆抵押、注销、补行驶证、补登记证书:50元/次项;
4、代办摩托车驾驶证报考:20元/次;
5、代办网上预约考试:20元/次;
6、驾驶员科目—训练模拟考试卡:20元/张。
四、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变更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严格执行本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审。
五、本批复自2010年
二○一○年
主题词:服务 收费 批复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各市州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