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黄石寨新索道试行票价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10-71865 文号:湘价函〔2010〕31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0-3804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1-04-02 签署日期:2010-03-31 登记日期:2010-04-02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0-04-02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张家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黄石寨索道门票价格的请示》收悉。鉴于黄石寨新索道的安全性、舒适性大大提高,运行成本有所增加,经成本监审,现就黄石寨新索道票价批复如下:

一、核定黄石寨新索道票价普通票每人次单程价格为50元(企业营运费用43元,价格调节基金7元),双程价格为98元(企业营运费用82元,价格调节基金14元)。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上述索道对身高1.2以下的儿童应实行免费乘坐;对年满六十岁的老年人、学生、现役军人、烈士家属、残疾人、城乡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凭有效证件实行优惠;此外,可在特定日期对特定群体(如教师节对教师、建军节对军人等)实行免费乘车。对旅行社组团可根据单、双程乘坐以及组团规模等情况实行不超过普通票价15%的折扣优惠。

三、上述索道的具体优惠办法及票价授权你局制定,并报我局备案后公布执行。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景区不得在出售门票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对自愿购买保险的,应单独设立窗口出售。

五、按照《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规定,你局应通知经营单位及时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有关手续,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用中、英等文字做好有关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和各类价格的公示,自觉接受游客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六、本批复自新索道运行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期满根据实际营运成本再核定正式票价。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景区  索道  票价  批复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本局各直属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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