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烟花爆竹产品企业标准制订费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10-71867 文号:湘价函〔2010〕16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0-38028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3-03-01 签署日期:2010-02-08 登记日期:2010-02-22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0-02-22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湖南烟花爆竹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继续执行烟花爆竹产品企业标准制定收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制订烟花爆竹产品企业标准,应坚持自愿和科学、公正的原则,接受企业委托签订委托协议,并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产品质量标准制定规程,确保标准制定的科学和合理。

二、烟花爆竹产品企业标准制订费为每项目不超过2万元(含调研、试验、专家评审等费用)。

烟花爆竹产品国家标准颁布后的培训收费,报我局另行核批。

三、接此批复后,你中心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变更登记,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检审。

四、本批复自20103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二○一○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产品  标准  收费  批复

抄送:省政府法制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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