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蕙馨大楼商品房定价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办发[2002]6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你公司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受委托开发的“蕙馨大楼”主要面向湖南省教育装备处干部职工销售的商品住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价格成本审核,核定其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480元。具体单套住房销售价格由你公司依据核定的平均价格及楼层、朝向差价等因素确定,报我局备案。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做好与购房者购房资金的结算工作,严禁在规定的价格之外加收其它未经批准的费用。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商品住宅 价格 批复
抄 送: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