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衡阳市城区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10-71899 文号:湘价函〔2010〕90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0-3809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5-07-25 签署日期:2010-06-24 登记日期:2010-06-24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0-06-24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衡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衡阳市城区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的请示》(衡价消〔201015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精神,同意你市天然气价格分类由现行工业、商业、公福三类合并为非居民用户,价格统一调整为3.35/立方米(含0.03元的价格调节基金),按国家规定的出厂价格调整执行日期同步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天然气  价格  批复

  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省政府法制办、省建设厅,衡阳市人民政府,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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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衡阳市城区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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