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1-38052
湘价函〔2011〕51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软件行业协会服务收费的批复
省软件行业协会:
你会《关于“双软认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我局《关于省软件行业协会收费问题的批复》(湘价函〔2007〕143号)有效期已过,根据国家《关于治理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182号)和《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会在国家授权有效期内,继续按湘价函〔2007〕143号文件确定的标准收取软件企业认证费和产品登记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开展软件企业认证,应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保认证质量。评审合格者,方可按本批复规定的标准收费;评审不合格者,不得收费。
二、收费标准。企业认证费,每企业800元;产品登记费,每产品400元。除此之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
三、接此批复后,你会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亮证收费,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四、本批复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软件 服务 收费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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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