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变更成品油铁路装车业务收费主体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709/2011-01406 文号:湘价函〔2011〕58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1-3805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6-07-09 签署日期:2011-05-09 登记日期:2011-06-07 所属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1-06-09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1-38057

  湘价函〔2011〕58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变更成品油铁路装车业务收费主体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

  你们《关于更改湘价函〔2010〕140号文件收费主体的请示》收悉。鉴于成品油铁路装车业务按中国石化总部的规定,归属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经研究,同意将《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成品油铁路装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函〔2010〕140号)文件明确的收费主体变更为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巴陵石化分公司。成品油出厂铁路罐车装车收费主体变更后,收费标准维持每吨10元不变。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收费主体 变更 批复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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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变更成品油铁路装车业务收费主体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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