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事项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709/2011-01474 文号:湘价教〔2011〕168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1-38125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11-01 签署日期:2011-10-11 登记日期:2011-10-28 所属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1-11-01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1-38125

  湘价教〔2011〕168号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事项的批复

  湖南农业大学:

  你校《关于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湘农大办字〔2011〕70号)和《关于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湘农大办字〔2011〕81号)收悉。鉴于你校自2004年开展中外合作办学以来,运行情况良好。今年3月,你校又经教育部批准,与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合作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你校合作办学成本测算情况,经研究,现对你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合作办学项目及模式

  1、本科项目为生物科学专业,专科项目为会计、工商管理两个专业。

  2、培养模式均为“3+1”,采用中、英文双语教学,学生先在国内学习3年,成绩合格者获湖南农业大学相应本、专科文凭,专业与语言达到要求者赴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相应专业学习1年,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相应专业标准学位证书。

  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学费:对符合国家计划内统招要求并自愿就读你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本科学费每生每年23000元,专科学费每生每年19000元。

  2、代收费

  (1) 国内实验实习费本科900元、专科300元。

  (2) 国外合作学校学籍注册费、教材费按实结算。

  3、住宿费:按我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除本批复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你校不得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四、你校要严格履行对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承诺,对完成学业、达到准予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确保学生获得你校相应的本、专科文凭和英国格林威治大学相应的专业标准学位证书。如因办学过程中未履行与英方联合协议所订条款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毕业或未获得文凭的,你校应无条件向学生退还全部学费,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五、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合作办学 收费 批复

  抄 送: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17日印发

  

  

  校对:李志平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打印 收藏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湖南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有关事项的批复

744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