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部分自制药剂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709/2011-01476 文号:湘价函〔2011〕131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1-3812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5-12-01 签署日期:2011-10-17 登记日期:2011-10-28 所属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11-11-01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1-38127

  湘价函〔2011〕131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部分自制药剂价格的批复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

  你院《关于适当提高我院制剂价格的报告》收悉。依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我省医院自制药剂价格制定有关规定,经定价成本审核,核定你院生产的复方甲硝唑栓等部分自制药剂品种价格如下:

  序号

   

   

  

  零售价()

  1

  复方甲硝唑栓

  2g*10/

  

  23.20

  2

  复方氯霉素栓

  2g*10/

  

  24.00

  3

  复方制霉素栓

  2g*10/

  

  24.00

  4

  鞣酸软膏

  20g/

  

  11.90

  5

  己烯雌酚软膏

  20g/

  

  9.70

  6

  六合散

  100g/

  

  11.20

  7

  水合氯醛溶液

  100ml10%

  

  14.90

  8

  硫酸镁溶液

  500ml50%/

  

  10.00

  9

  阴炎净洗液

  250ml/

  

  21.00

  10

  产康乐合剂

  250ml/

  

  38.00

  11

  产术康合剂

  250ml/

  

  52.80

  12

  盆炎灵合剂

  250ml/

  

  47.50

  13

  香芪生乳合剂

  250ml/

  

  69.40

  上述价格为各制剂品种的最高零售价格,你院可根据制剂实际成本变化情况在上述价格基础上适当下浮,但不得上浮。价格执行中,你院应及时认真做好制剂价格公示工作和对制剂购买者价格疑问的解释工作。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自制药剂  价格  批复

  

  

  抄 送: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药品食品监督局、省纠风办、省政府法制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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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部分自制药剂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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