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2-38004
湘价函〔2011〕168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
电动车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长沙机场T2航站楼电动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候机区域较大,旅客步行登机距离较远,你司为提高服务水平,购置了电动车为旅客提供摆渡服务。为充分发挥车辆设备的作用,经研究,同意你司开展摆渡服务,在优先保证并免费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旅客服务的前提下,为其他旅客提供摆渡服务,按照旅客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可适当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不分距离远近,每人次10元,包车每车次30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场 服务 收费 批复
抄 送: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