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电动车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12-13709 文号:湘价函〔2011〕168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2-3800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7-02-17 签署日期:2012-01-16 登记日期:2012-01-16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2-01-16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2-38004

 

湘价函〔2011168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

电动车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湖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分公司:

你司《关于核定长沙机场T2航站楼电动车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候机区域较大,旅客步行登机距离较远,你司为提高服务水平,购置了电动车为旅客提供摆渡服务。为充分发挥车辆设备的作用,经研究,同意你司开展摆渡服务,在优先保证并免费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旅客服务的前提下,为其他旅客提供摆渡服务,按照旅客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可适当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为:不分距离远近,每人次10元,包车每车次30元。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场  服务  收费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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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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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长沙黄花国际机场T2航站楼电动车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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