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加油卡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430S00038/2012-13715 文号:湘价函〔2011〕186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2-3801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4-02-28 签署日期:2011-12-31 登记日期:2012-01-31 所属机构:省物价局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2-01-31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HNPR-2012-38010

 

湘价函〔2011186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

加油卡价格的批复

 

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

你司《关于请求核定加油卡卡片价格的请示》收悉。为有利于促进对加油卡的管理和避免浪费。经研究,同意你司对加油卡继续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维持现行每卡20元不变。

你司要加强对加油卡发售收费的管理,加油卡发行要遵循自愿的原则并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加油站对持币和持卡购油的用户要一视同仁,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逾期如需继续收费,应按规定重新报批。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加油卡  价格  批复

  送:省政府法制办,各市州物价局,省物价局直属各单位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_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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