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709/2013-01495 文号:湘价教〔2013〕9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3-3800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8-01-03 签署日期:2013-01-03 登记日期:2013-01-23 所属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所属主题:物价 发文日期:2013-02-07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湘价教20139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

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教育厅,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财综〔20112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发布〈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湘财综〔201130号),结合我省近年来有关设立、调整、取消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情况,我们对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清理,依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规定,现予重新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见附表。

二、教育系统举办的培训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执收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湖南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1313

 

 

 

 

湖南省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1印发

 
 
湖南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表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执收单位 收费标准
(元)
收费对象及范围  
考试报名考务费          
(一) 初中毕业会考 每生每科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10 初中毕业生  
(二)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每生每科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14 高中毕业生  
(三) 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普通、成人)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1 普通高考报名费 每生   40 考生  
2 普通高考考试考务费       考生  
(1) 语、数、外(普通高考) 每生每科   30    
(2) 文理科综合(普通高考) 每生   60    
(3) 普通高考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考务费   省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      
  A音乐类专业(含播音与主持、舞蹈、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等) 每生   220 考生  
  B美术类专业(含书法教育、高职对口招生美术和服装专业) 每生   170 考生  
  C体育类专业 每生   280 考生  
(4) 成人高考报名考试考务费 每生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160 考生  
(5) 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费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考生  
  A、考试费 每生   1    
  B、试卷费 每生每科   3    
3 外省学校设点组织艺术类考试招生组考费 每生 考点学校 外省设点招生学校收费标准的23% 外省设点招生学校  
(四) 研究生考试   省、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      
1 研究生考试报名费 每生   35 考生  
2 研究生考试费 每生   145 考生  
3 研究生复试费 每生   80 考生  
4 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考务费 每生每科 省教育厅及各高校学位办 外国语100、学科综合100. 考生  
5 在职人员专业硕士学位全国入学联考报名考试费 每生每科 省教育厅及各高校学位办 80 考生  
6 在校研究生外国语学位课程全省统考报名考务费 每生每科 省教育厅及各高校学位办 40 考生  
(五)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      
1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 每人每科 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或院校 48 考生  
2 自考全日制助学班及认定学历文凭考籍管理费 每人每科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 按学费的7% 办学单位  
3 自学考试初次报名参考新生考籍证工本费(IC,含防伪准考证) 每证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 20/ 考生  
4 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实践环节考核费 每生 主考高校 120/ 考生  
5 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 每生 主考高校 300/ 考生  
6 自考省际转籍手续费 每人每次 省、市(州) 50 考生  
7 电大注册视听生评卷费 每人每科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 5 省电大  
8 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审定费 每人 省、市(州)、县、主考院校 90 考生  
9 自考点考费 每人每科 省、市(州)、县主考院校 200 考生  
10 中英合作商务(金融)自考费 每人每科 各自考报名点 110 考生  
(六) 外语专业等级考试   省教育厅   四年制本科外语专业生校学生  
1 英语专业四级统测考试费 每人每次   80    
2 日、俄专业四级统测考试费 每人每次   90    
3 英、日、俄专业八级统测考试费 每人每次   100    
4 英语专业四级口语统测考试费 每人   100    
(七) 大学英语考试   省教育厅      
  1  四级笔试考试费 每人每次   26 考生  
2 六级笔试考试费 每人每次   28 考生  
3 四、六级口语考试费 每人每次   50 考生  
4 应用能力考试费 每人每次   25 考生  
(八)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1 一、二、三级考试 每人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 95 考生  
2 四级考试 每人   145 考生  
(九) 成人计算机考试 每生 省教育行政部门 50 考生  
(十) 职业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每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科院 35 高职、中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考生  
(十一) 职业学校英语等级 每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科院 16 高职、中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考生  
(十二) 职业学校毕业抽考 每人每科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科院 5 高职、中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考生  
(十三) 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教科院 30 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考生  
(十四) 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   各授权考点 100 考生  
(十五)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1 一级、一级B、二级 每人次 省、市、县教育考试机构和各授权考点 135 考生  
2 三级、四级、五级 每人次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各授权考点 155 考生  
(十六) 剑桥少儿英语考试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和各考点      
1 报名考务费(含笔试、口语和听力) 每生   50 考生  
2 申请剑桥证书费(含证书审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每生   70 考生  
(十七) 普通高考外语专业口试报名测试 每生 省考试院和市州教育考试部门 50    
(十八) 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报名考试 每人每科 省.市(州)、县教育考试部门 38    
(十九) 教师资格考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教师资格的参考人员。  
1 理论考试费 每人每门   25    
2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 每人   150    
剑桥少儿英语培训机构认证费 每年每机构 省教育考试院 1500 培训机构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考试费和培训费          
  考试费 每人 各级教育部门承担教师培训的机构 45 考试合格领证的教师  
  培训费 240 中小学教师所在的学校。  
非学历教育岗位资格证书考试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 教育部与各协会协商 各行业协会  
中小学教师非学历远程教育培训收费 每人每学时   3元/学时 参加培训的教师所属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高职学校学费及各种代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收费文件执行      
九年制城区义务教育代收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杂费及各种代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收费文件执行      
说明:收费对象为在校学生的收费,可由执考学校代收。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省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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