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科技〔2013〕264号
关于印发《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转化 推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经(工)信委、知识产权局,省直各行业管理办公室,有关企业: 现将《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5月14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 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专利技术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支撑作用,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工业转型升级,省经信委、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在全省工业领域组织实施“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等文件精神,以促进工业领域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为主线,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核心竞争力,为加速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按照产业发展需求和企业需要,遴选、推荐一批附加值高、产业带动能力强、对产业发展具有支撑引领作用的专利成果,推动产业化。 坚持企业主体。强化企业在专利成果应用转化、产业化和评价等方面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坚持示范带动。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入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实现规模推广和整体提升。积极探索以专利成果有效转化应用和产业化为目的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作用,在政策、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促进一批专利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主要目标 围绕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重点产业,面向中小企业,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每年组织实施100项左右重点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 到2015年,全省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加一倍,转化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突破一批核心、关键和共性技术,形成一批技术标准,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做好需求征集和专利成果推介工作。针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技术领域,充分听取企业及企业专家的意见,拓宽需求征集渠道,满足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的需要。推荐应用转化的专利应当技术先进,创新程度高,实用性强,符合产业技术政策;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强,关联性大,能有效提高产品竞争力、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有效专利中,实用新型专利离专利权届满至少3年以上,发明专利离专利权届满至少5年以上。 (二)建立专利成果供需对接平台。紧密追踪产业发展需要和专利技术动向,建立湖南省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遴选推荐100项左右专利技术,发布年度专利技术转化导向计划目录,引导企业实施。对企业拥有的专利,支持专利权人自己实施转化和产业化;对高校、科研院校和科技人员持有的有效专利,鼓励以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形式在全省工业领域应用,实现产业化;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对失效专利进行价值分析和二次开发,实施产业化。 (三)加强转化实施协调服务。开展专利价值和法律分析、咨询指导服务,为专利技术实施提供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服务和专利价值评估等支持。将企业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有效发明专利作为重点服务、维权保护对象。引导开展专利权转让、许可、质押,促进专利技术市场化运用。指导企业建立专利管理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预警能力建设,提升企业获得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引导企业落实专利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政策,加强职务发明人权益的保障,增强企业创新活力。 (四)落实促进专利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措施。加强进入转化和产业化实施阶段项目的调度、协调和服务。协调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和技术转让减免所得税政策。鼓励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先行投入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组织开展专利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验收和后评估,推进经费后补助工作。加大市场价值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对符合条件的“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项目,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引导资金、省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等将予以重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计划、专项和基金支持,择优给予发明专利年费补助。支持专利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企业申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参与标准制订、申报新产品奖励。对在全省工业领域转化和产业化后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推荐申报湖南省专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