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食品行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709/2014-02594 文号:湘经信科技〔2014〕479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4-0501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9-11-25 签署日期:2014-11-14 登记日期:2014-11-25 所属机构: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所属主题:工业、交通 发文日期:2014-11-25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湘经信科技〔2014〕479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食品行业物联网应用

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经(工)信委、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和全国物联网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物联网在重点领域示范应用,促进物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全省食品行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企业实施一批示范效应突出、带动性强、关联度高的食品物联网典型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二)按照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食品产业物联网应用重大需求,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发展,鼓励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和应用模式创新。

    (三)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技术、应用、产业的协同发展,促进食品企业与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合作,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完整的食品物联网服务产业链,加快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

    (四)突出规模化应用。通过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食品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推动物联网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食品物联网产业化。

   二、支持重点

    (一)食品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在食品物联网感知、传输、处理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提高物联网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加强低成本、低功耗、高精度、高可靠、智能化传感器的研发与与产业化,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创新。

    (二)食品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类项目。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大中型食品企业的食品物联网产业化。通过物联网实现在不同地域开辟新的生产、加工和仓储基地,利用智能系统方便地完成多种类、大规模农产品的远程监控管理,从而让农田实现超市型连锁支持食品产业与物联网产业的延伸产业实现生产资料生产环节智能化、农产品种养环节精细化、农产品加工环节自动化、农产品流通环节信息化、以及农产品消费环节可溯化突出对猪肉制品、乳制品、白酒等重点领域食品物联网应用的示范引领作用围绕生产制造、商贸流通、物流配送和经营管理流程,开展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和模式创新,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三)食品物联网应用专业服务类项目。支持通过直联移动互联网直联移动终端来打造“移动物联网”支持移动互联网企业加强与省内优势食品企业对接合作,创新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推动移动互联网和食品物联网融合发展支持优势服务企业通过建设食品物联网应用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提供食品溯源、生产环境监测和农业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物联网应用服务。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拥有高级职称者不少于8(附名册和证书)

(四)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承担食品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类项目的企业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并提供2个以上与食品物联网集成应用企业签署的产品应用协议合同或验收报告(原件);

(六)承担食品物联网技术集成应用类项目的企业要求必须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食品企业,并具有较好的企业信息化基础;     

(七)承担食品物联网应用专业服务类项目的企业要具备跨企业、跨行业的应用服务能力,且具有应用服务平台和大数据处理能力,要提供与5以上用户单位签署协议合同(原件)或验收报告。

    2、试点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所申报的试点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有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符合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提出合理的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

    ()单个项目已投资的额度不低于300万元。

    ()项目已有前期投入、应用基础,能在2014—2015年

建设完成。

  四、申报程序及支持措施

    (一)各市州经(工)信委要按要求认真组织所属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由科技科会同消费品工业科组织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12月30目前将试点项目申报材料(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省经信委科技处。

    (二)省经信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试点项目,省经信委将发布“湖南省食品行业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名单并启动试点工作。

    (三)对入选的试点项目,省经信委将安排相关专项资给予补助,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四)省经信委根据《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办法》对试点项目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试点项目择优确定为示范项目,组织推广。

 

联系人:科   瑞 联系电话:0731-88955378

          消费品处 刘志明 联系电话:0731-88955397

邮 箱:kjcyxl23@163.com

 

附件:1.食品行业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申请表

         2.食品行业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大纲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14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印发

信息来源: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杨柳
打印 收藏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食品行业物联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7446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