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软件〔2014〕532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州经(工)信委:
《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12月10日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湖南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培育骨干龙头企业,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14〕6号)、《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14]17号)相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是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每年认定2次,上下半年各1次,经认定的企业每年进行审核,实施动态管理。对认定的企业,参照《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14]17号)中本地骨干企业的标准给予重点支持。
第五条 申请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的必须是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湖南境内,满足《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界定指导意见(暂行)》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上一年度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总额超过(含)1亿元人民币;
(二)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年增幅超过30%的移动互联网企业;
(三)在《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8年)》确定的发展重点领域内综合评分位居前茅的企业。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单位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证明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企业经营业务列表及企业简介;
(四)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认定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五)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比例的说明;
(六)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文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七)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业务许可证、著作权证书等有利于评审单位了解情况的其他相关资料;
(八)认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认定程序
(一)申请企业填好申请材料,并将书面材料送至注册地所在市州经(工)信委;
(二)市州经(工)信委初审后,将申报材料送省经信委;
(三)省经信委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以总量控制原则择优确定企业认定名单,在省经信委网站公示7天;
(四)公示有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对通过审核的企业出具书面证明,并交还申报企业作为申请财政扶持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 建立重点企业动态监测管理制度。经认定的省移动互联网重点企业应按要求正确、及时报送企业生产经营等情况。对不认真、不及时上报的企业给予警告,并作为下一年度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获认定的重点企业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认定资格,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二)有逃避缴纳税款或帮助他人逃避缴纳税款等行为,或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受到税务机关处罚;
(三)在安全、质量、市场竞争行为、公司管理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经信委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将适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修改完善本办法。
附
湖南省移动互联网
重点企业认定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单位章)
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四年十月制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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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注册所在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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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性质 |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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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 实收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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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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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按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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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 是否认定软件企业 |
| 是否有产学研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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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财务指标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 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万元) |
| 研发经费支出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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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增长率(%) |
| 移动互联网业务收入增长率(%) |
| 研发经费支出总额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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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万元) |
| 单位净利润(万元) |
| 资产总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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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增长率(%) |
| 净利润增长率(%) |
| 负债总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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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人) |
| 大专以上人数 |
| 大专以上人员占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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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数 |
| 研发以上人员占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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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个人简历 | 姓名 |
| 职务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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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 专业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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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 ||||||||||
移动互联网业务主管基本情况及主要简历 | 姓名 |
| 职务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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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 专业 |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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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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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移动互联网业务基本情况及申报的重点领域
基础业务 | 应用服务 | 关键技术产品研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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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移动互联网相关业务 |
| 是否物联网相关业务 |
| 是否云计算和大数据相关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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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P许可证编号 |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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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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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P许可证编号 |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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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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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
| 网站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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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证书号码 |
| 发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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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类型 | (是电子商务企业的填报) | |||||
申报的移动互联网产业重点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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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主管部门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移动互联网业务情况介绍(限500字) | ||||||
三、 本申请所附材料清单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
2 | 企业法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
3 | 企业经营业务列表及企业简介 |
4 | 经会计事务所审定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移动互联网产品(服务)销售收入、企业研发费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交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
5 | 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文件(企业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
6 | 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
7 | 企业员工名单汇总表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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