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2-04004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文件
湘科社字〔2012〕137号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作为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实验示范基地,既是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平台,也是实施科技惠民工程的主体,是推动民生科技的集成、应用、推广和试验示范的基地。对于我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规范和加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实施管理,推进新时期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增强对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性,提高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实验示范作用,推动区域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制定了《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9月18日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暂行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在创新型湖南和“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基地和示范作用,加强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管理,依据《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贯彻实施国务院《中国21世纪议程》的重要基地,是依靠科技支撑引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地。本办法主要针对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的管理,分别按照《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和《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根据科技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湖南省科技厅负责归口管理湖南省实验区工作,并按照科技部的授权和委托,行使对湖南省内国家级实验区和先进示范区的部分管理职能。
第四条 省科技厅具体负责实验区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负责事项是:
1、负责国家级实验区的推荐工作,并受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公室的委托,组织本省的国家级实验区开展有关工作;
2、统筹协调推动和指导全省实验区建设工作,制订促进实验区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3、受理省级实验区创建申请,在对各实验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论证实验区规划和实地考评,认定省级实验区并进行考核和验收;
4、对实验区发展方向、规划布局、示范工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组织开展实验区培训、总结、宣传,推广实验区工作经验,推动省内各实验区之间、实验区与国际国内机构和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6、组织开展实验区与省级、国家级相关科技主体计划项目的对接、实施与管理。
第五条 省科技厅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实验区专家指导委员会,其主要负责事项是:
1、受省科技厅委托,对实验区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咨询、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可持续发展相关理论和政策研究;
2、参与实验区考察、评审论证、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工作。
第六条 各市、州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归口负责组织管理本地区省级实验区建设工作。受省科技厅的委托,负责协调解决本地实验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为省级实验区建设与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七条 实验区所在地党委、政府是实验区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者,各实验区应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并下设实验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验区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八条 省级实验区申报实行自愿申报。申报范围包括:县及县级市行政区。
第九条 申请省级实验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地方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工作积极,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实验区创建工作已纳入当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组织完善,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协调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2、实验区创建思路清楚、目标可行,实验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区域代表性及示范意义明显。
3、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条件;创建工作积极,基础扎实,公众参与意识较强,已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可持续发展主题实验示范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经验。
第十条 申报程序
1、申报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由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2、经上一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后,向省科技厅提出推荐意见,并递交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 申报材料包括:
1、当地人民政府申报省级实验区的请示。
2、当地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文件。
3、《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见附件1)。
4、《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见附件2)。
5、实验区所在地上一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函。
第十二条 初评、规划、考查评审与认定
1、初评:收到申报材料后,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和申报地区的基本条件进行初评,形成初评意见。
2、规划:在初评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实验区依据《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见附件3、4)制定《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规划》)。
3、现场考察: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进行实地现场考查与规划评审,形成考察报告和评审意见。
4、联席会议评审:现场考察通过的实验区,再经联席会议评审通过,联席会议评审专家由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5、认定:经联席会议评审通过后的实验区,省科技厅下达认定文件并授牌,正式认定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第四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三条 《实验区建设规划》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并经当地人大审议批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实施情况应接受当地人大监督检查。《实验区建设规划》作为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文件,要求通过目标分解到各部门,采取专人负责制,保证实验区规划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 省级实验区建设期限一般为4年,实验区所在地政府要按照审议通过的实验区建设规划及示范工程项目,积极稳妥、分步骤、分阶段组织做好实验区各项实施工作。
第十五条 省级实验区应成立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实验区的技术顾问机构,为实验区的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主要职责是:指导制定《实验区建设规划》,跟踪项目示范工程的实施过程,协调项目示范工程管理、推进、总结、验收,并指导协调实验区对接省、国家科技相关计划项目。
第五章 检查与验收
第十六条 省科技厅对实验区进行年度检查。省级实验区应于下年二月底以前上报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年度工作自查表(见附件5),将上一年度实验区工作情况书面报送省科技厅,同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计划,由省科技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其进行检查和考评,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支持的依据。
第十七条 开展工作满二年的实验区,完成阶段任务后,应向省科技厅提出中期检查申请。中期检查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采取现场考察与会议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示范项目建设、经费投入、综合指标完成情况等方面,主要检查考核地方政府对实验区工作的重视程度、措施落实情况、经费投入情况、建设规划项目的建设情况及成效等。检查方式为审阅资料、实地考察、专家质询、会议评议等。
第十八条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对中期考核为优秀的省级实验区将给予表彰,并优先安排项目对接实验区建设;对实施不力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其“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称号。
第十九条 省级实验区工作满4年,完成全部任务后,应由实验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向省科技厅提出验收申请;经上一级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后,向省实验区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意见并递交验收申请材料。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
1、实验区协调领导小组及实验区管理办公室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工作情况。
2、实验区规划中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及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3、实验区在体制、机制、管理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4、实验区所在行政区划人民政府进一步支持和推动可持续发展工作的计划和方案。
第二十条 申请验收的省级实验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实验区建设规划》;
2、实验区工作总结及自我评估报告;
3、实验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4、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申请书(见附件6)。
第二十一条 省科技厅负责对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进行材料审核,编制验收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并组织通过审核的实验区参加验收评审会议。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验收专家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相关汇报、举行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验收工作。
2、验收专家组有权对实验区工作报告、验收文件、规划实施情况及考察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质询。
3、验收专家组通过对实验区的综合考评形成验收评审建议,提交省科技厅。科技厅根据专家组验收评审建议,组织召开实验区验收联席评审会,决定实验区验收结果。
第二十二条 验收结果由科技厅发文批复。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两种,经考核,全面完成《实验区建设规划》建设任务,通过验收评审即认定验收合格;经考核,工作组织不力,未完成《实验区建设规划》建设任务,为验收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验收合格的实验区由省科技厅发文批复。对两年内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其“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称号。
第二十四条 验收合格,符合申报国家级实验区的条件,可推荐申报国家级实验区。
第二十五条 鼓励省级实验区建设过程中(省级实验区建设一年以上)积极争创国家级实验区,对主体特色鲜明、工作出色、成效显著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实验区。
第二十六条 对省级实验区在验收之前已升格为国家级实验区,视同已通过省级实验区验收。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各实验区应对所有材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评审、验收专家组和评估机构应对评审、验收结论和评价的准确性负责。对在申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及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中止或取消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 驻省科学技术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实验区评审认定程序,受理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责任追究等事项。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2、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
3、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参考指标
4、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年度考核表
5、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申请书
附件1: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
实验区名称:
申报单位:
填报时间:
湖南省科技厅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表第一、二、三、四项由实验区所在地地方政府填写。
二、 第二项“有关工作成绩”指实验区所在地曾经正式由地市级以上部门批准命名为“先进单位”、“试点单位”等称号。
三、 第五项“申报地上级政府意见”主要说明申报单位在本地区的工作状况、是否同意该地申报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上级政府支持该地区开展实验区工作的举措。
四、 第六项应写明申报地区作为实验区,在本省范围内与同类地区比较,其主要特色及是否具有示范性。
五、 本表一式五份,各单位盖章后送省科技厅社发处,审批后各盖章单位分别存档。
一、基 本 情 况 | ||||||
实验区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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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区领导 小组负责人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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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区管理 机构名称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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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通讯地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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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区管理 机构负责人 |
| 职务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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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试点 开始时间 |
| 批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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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 关 可 持 续 发 展 工 作 成 绩 | ||||||
专项工作名称或荣誉称号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命名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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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三、简述实验区概况和区情分析,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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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 报 理 由
(实验区所在地方政府公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可另附页)
五、市、州科技局推荐意见:
(公 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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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家组审查意见:
专家组组长: 年 月 日
|
七、省科技厅审批意见:
(公 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可行性分析报告
(编写提纲)
一、建设背景
1、概况和区情分析;
2、建设意义。
二、建设内容
1、指导思想;
2、实验主题;
3、建设目标(经济、资源环境、社会发展、人口健康、精神文明等);
3、建设重点和优先示范工程项目。
三、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
2、政策法规;
3、机制创新;
4、科技创新;
5、投入保障等。
附件3: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参考指标
类别 | 年度 指标 | 基 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第四年 |
人口 | 1、计划生育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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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自然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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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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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森林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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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源 | 5、人均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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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万元产值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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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万元产值水耗(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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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 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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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活污水处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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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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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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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生活垃圾处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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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 13、GDP年均增长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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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均GDP(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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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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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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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 17、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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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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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城镇登记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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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自来水普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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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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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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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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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有线电视人口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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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新生儿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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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刑事案件案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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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教育
| 27、科学技术支出占本级财政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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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每万人口大专学历以上人口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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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教育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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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青壮年文盲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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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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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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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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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年度考核表( 年)
实验区名称:
| 项 目 | 内 容 | 完成情况 | 考核方式 |
一 | 组织管理 | 1、党委政府研究实验区工作情况 |
| 查阅文件、 会议记录 |
2、实验区管理机制建立及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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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措施制定情况 |
| |||
4、部门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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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示范项目建设情况 (按规划逐项考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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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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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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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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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入情况 | 1、地方政府实验区经费安排情况 |
| 查阅文件、凭证等 |
2、实验区能力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
| |||
3、示范项目经费投入情况 |
| |||
四 | 综合指标完成情况(按规划逐项考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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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3 |
| |||
4、(可增加) |
| |||
五 | 工作特色、亮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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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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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可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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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湖南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验收申请书
实验区名称(公章):
实验区领导小组负责人:
实验区办公室负责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制
一、 综合情况调查
1、实验区基本情况 | ||||||||||||||||||
实验区建立时间 |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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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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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E-mail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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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验区领导机构概况 | ||||||||||||||||||
领导机构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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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组长 |
| 现任职务 |
|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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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时间 | 年 月 | 变更时间(无变更可不填) | 年 月 | |||||||||||||||
3、实验区管理机构概况 | ||||||||||||||||||
负责人姓名 |
| 现任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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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人员共 人,其中,专职人员 人,兼职人员 人。 | ||||||||||||||||||
实验区办公室挂靠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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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其一在“□”内打勾: □ 实验区办公室有行政事业费:每年财政支出的经费额为 。 (请填写本年度之前5年及之后1年的经费) □ 办公室没有专项行政事业费,根据工作需要实报实销。 □ 其他: | ||||||||||||||||||
4、围绕科学发展观及可持续发展理论进行宣传培训的效果 | ||||||||||||||||||
到目前为止,全社会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覆盖面约为 % 。 (请将编制的资料、出版的书籍、发表的文章、工作简报等文件复印件附后。)
| ||||||||||||||||||
5、规划指标完成情况及效果评价(本项内容请另附A4纸填报) | |||||||
| |||||||
6、实验区规划中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 | |||||||
本实验区规划的起止年限为 年 月至 年 月,划分为 个阶段,所确定实施的项目为 项。 到目前为止,已实施 项,完成 项,总投资 万元。 其中,国家各部门投入 万元,省级各部门投入 万元,市、县、区等上级政府投入 万元,资金到位率 %。 (此栏所指的项目不含国家科技部、省(市)科技部门支持的项目) | |||||||
7、本实验区承担的国家和省立项的科技示范工程完成进度 (本项内容每个项目填写一份附后)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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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
资金总投入 | 国家拨款 万元,省拨款 万元, 银行贷款 万元,本地拨款 万元, 企业自筹 万元,其他来源(请注明) 万元 | ||||||
截止当年年底完成总量的 %,预计 年 月完成全部工作。 | |||||||
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限1500字以内,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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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实验区以来,上级政府对本实验区有何支持,效果如何,请分项列举。(本项内容请另附A4纸填报) | |||||||
| |||||||
9、科技部(省科技厅)、国家及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办公室组织、举办的各类会议(论坛)、活动参加完成情况 | |||||||
9.1建立实验区以来各年度工作总结按时提交情况:(未交年份另附纸说明) | |||||||
年 □ | 年 □ | 年 □ | 年 □ | ||||
9.2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情况(可列举) | |||||||
时间 | 活动名称 | 地点 | 参加人员 (姓名、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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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建立实验区前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源节约与可持续利用、节能减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变化,建立实验区前后的主要成效 (3000字以内,另附纸)
| |||||||
11、建立实验区后,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有哪些创新?成效表现在哪些方面?(1500字以内,另附纸)
| |||||||
12、建立实验区后在当地社会的影响与作用(1000字以内,另附纸) | |||||||
13、今后实验区工作的发展方向和思路(2000字以内,另附纸)
| |||||||
二、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状况主要指标
类别 | 年度 指标 | 年1 | 年2 | 年3 | 年4 | 年5 |
人口 | 1、计划生育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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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自然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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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 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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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森林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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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源 | 5、人均耕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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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产值能耗(吨标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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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元产值水耗(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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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境 | 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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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活污水处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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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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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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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生活垃圾处理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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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 13、GDP年均增长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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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人均GDP(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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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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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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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 17、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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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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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城镇登记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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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自来水普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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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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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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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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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有线电视人口覆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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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新生儿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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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刑事案件案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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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 | 27、科学技术支出占本级财政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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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每万人口大专学历以上人口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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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教育经费占本级财政支出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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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青壮年文盲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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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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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年1:建区前1年,年2:第1年,年3:第2年,年4:第3年,年5:第4年。
三、各级主管部门意见
市级科技局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评审会意见:
组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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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