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001/2010-71665 文号:湘政办函〔2010〕72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0—0101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10-12-31
签署日期:2010-05-06 登记日期:2010-05-06 所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所属主题:法制 发文日期:2010-05-06 公开责任部门:省法制办公室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年五月六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0年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公开常态化、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为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富民强省服务。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不断完善配套制度。结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界定公开内容、范围、对象、形式、时限等。

(二)切实加强主动公开。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函〔201051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准确、及时公布政府信息,不断丰富、更新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涉及人、财、物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探索财政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促增长调结构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

(三)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确定专人负责,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受理机制,及时、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大力推进决策公开。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决策听证会,科学编制听证计划,严格执行听证程序,切实提高听证公信力。大力推行网上征求意见制度,制定涉及公共民生、发展规划等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应在政府网上征求公众意见。逐步推广会议公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会议,邀请公民参加,或通过电视、网络直播。

(六)进一步开展行政职权清权确权工作。全面清理行政职权,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继续加强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项目的清理,编制目录,绘制流程图,及时在政府网上公布。已经完成清理工作的地区和部门,要根据项目的变动情况,实行动态清理、动态公开。开展年检年审、行政收费罚款清理审核工作,开展领导职权清理工作。

(七)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全面完成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

(八)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方式改革。开展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行政审批方式,着力解决体外循环问题,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推进网上审批、网上监察,增强在线服务功能。

(九)积极推进内部公开,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机关预决算、政府采购、基建工程、资产状况等公开力度,既要公开结果,也要公开过程。

三、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十)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办事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行业指导、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公共企事业单位是办事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公开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不断拓展公开领域,把群众关注的教育、医疗、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住房、食品、药品、城管、农资、环保、通信、旅游、金融、计划生育等纳入办事公开范围。结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风评议,深化办事公开。推进基金会、公益类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十一)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重点公开各级政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筹资筹劳,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建立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或便民服务大厅,各市州建立比例要达到50%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力争达到80%。积极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体系,推动政务公开进农村、进社区。

四、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

(十二)增强政务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硬件建设,整合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国有土地招拍挂等资源,建设集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效能监管和公共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中心。推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量管理与考核评定》,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行联合审批、全程代理和一票制收费。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建设,推动电子化管理。

(十三)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坚持“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三大功能定位,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网络平台。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量。建立网上办事大厅,能在网上办理的尽可能在网上受理、办结。整合网站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办好互动交流,开辟热线栏目。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题栏目建设,加大扩内需、促增长措施实施过程的信息公开。完善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的指导。适时召开全省政府网站建设经验交流会。

五、切实抓好示范点建设

(十四)积极培育、建设多层次、多类型的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级示范点要加大创新力度,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加强对本级本部门示范点的指导、考核与检查,对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推广。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五)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保障。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解难题,抓落实。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推动解决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机构定性、人员编制问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凝聚力。

(十七)加强监督检查。2010年将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要科学制定考核标准,结合省政府绩效评估,公开、公正地做好检查考核工作。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的日常督查。

 

 

 

 

 

 

主题词:行政事务  政务公开△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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