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13—01044 湘政办函〔2013〕10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体系
规划(2012-2030)》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2012—2030)》(以下简称《体系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体系规划》对全省风景名胜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和评估,对全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设立与升级、建设与管理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配套等提出了发展目标,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世界遗产与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重要依据。《体系规划》的实施,对切实加强我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推动风景名胜事业永续发展、推进“四化两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体系规划》的要求,加大风景名胜保护投入力度,认真编制和完善各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安排各项建设开发活动。在《体系规划》的实施过程中,各地要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好《体系规划 》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专业规划的衔接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地实施《体系规划》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体系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