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7〕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
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推进有色金属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我省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实现到2020年有色金属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7000亿元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依规关停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明确的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要立即关停退出。严格控制电解铝等过剩产品新增产能项目。
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有色金属工业兼并重组,鼓励优势企业强强联合,2017-2020年,省本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省内符合政策条件的完成兼并重组的有色金属企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三、促进产业集群集约发展。引导有色金属工业企业向专业园区集聚,积极调整优化有色冶炼企业布局。对不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规划且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企业,鼓励其实施转型转产,企业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具备搬迁条件的企业,推动其退城入园或实施环保改造后向专业园区搬迁。
四、支持特色园区发展。加快长株潭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园、永兴和汨罗再生资源工业基地、常德创元再生产业园和安化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发展,推动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锡矿山等地区历史沉积的采矿废石、选矿尾砂、冶炼废渣等再生利用,延伸再生金属回收利用产业链,促进循环再生产业加快发展。
五、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大尺寸钛和钛合金铸件及其卷带材、精密电子铜带、高性能铝箔、超高纯稀有金属及靶材、高性能动力电池材料、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高端硬质合金刀具、乘用车铝合金板、建筑铝模板、锌基带钢热浸渡合金、铅基蓄电池板栅用合金等关键基础材料,提升行业精深加工水平。省本级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项目按规定给予积极支持。
六、促进技术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协同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创新平台作用,加强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促进一批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新材料产业领域子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支持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落实有扶有控的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有色金属产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持续达标、有市场前景和经营效益的骨干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有色金属企业通过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发行债券、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开展多渠道融资。
八、加大项目引入。积极引进和承接央企、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有色金属总部,对投资5亿元以上的符合产业政策的有色金属产业精深加工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支持政策。
九、降低企业成本。严格落实我省降低大工业电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有关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有色金属企业与发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直接交易合同,努力降低大工业电价。
十、强化产业服务。组织有色金属产业对接会,加强有色金属产业与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的需求对接。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省经信委牵头的省有色金属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有色金属工业发展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确保相关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有关市州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负责对接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