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批准〈长沙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请示》(长政[2010]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的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力度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试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在长沙市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地区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使长沙市在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全国社会体制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提供经验和示范。
三、长沙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组织领导,做好市级方案与省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市级规划与《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衔接,着力主推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建设。重点推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自主创新、土地管理、投融资、对外开放、财税、城乡统筹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要根据《方案》制定相应的专项改革方案和专项规划,提出相应的行动计划,其中涉及到财税、土地、金融等重要专项改革要按程序另行报批后实施。对改革试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统筹研究,妥善提出相应对策。
四、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和指导长沙市开展有关专项改革,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开放措施。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主题相关的改革事项,要优先在长沙市等改革试验地区先行先试。省长株潭两型办要加强对改革试验工作的指导,健全试验工作管理与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改革风险预防控制和纠偏机制,落实改革试验考评机制,保障改革试验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认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勇于创新,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方案》的实施和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努力开创长沙市改革发展新局面。
附件:长沙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长沙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为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经体[2007]3428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9]4号)要求,结合长沙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结合国家促进中部崛起规划的战略目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题,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为导向,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率先突破,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构建形成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二)主要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与加快发展相结合;坚持面上推进与典型示范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坚持激活内力与借助外力相结合;坚持长沙率先发展与协同推进城市群建设相结合。
(三)战略定位。在发展模式上,成为全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的典范,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样板和“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窗口。在城市建设上,打造具有国际品质、人民引以自豪的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幸福家园。在经济发展上,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发动机之一,打造区域性绿色技术研发中心、区域性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地、现代服务业中心、文化创意中心和优质高效农业中心。
(四)主要目标。从2008年开始,经过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符合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要求的内生型发展模式。以人均绿色地区生产总值计算的经济发展指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2007年基础上降低20%,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7年基础上分别下降8%、10%,能源及资源生产率、环境及人居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社会管理水平显著增强。
到2020年,全面建成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和谐统一的“两型”社会。能源及资源生产率、环境及人居质量、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面进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以人均绿色地区生产总值计算的经济发展指标达到全国一类地区先进水平。长沙市发展成为经济繁荣发达、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引领长株潭城市群实现一体化,带动长株潭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样板和典范。
二、“两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两型”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逐步淘汰限制性产业,着力构建符合“两型”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把长沙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新型工业基地。
1、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快把大河西先导区建设成为长株潭科技创新中心和两型产业集聚地,提升扩展河东主城区商务商贸中心的职能和辐射范围,加快发展东部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空港产业区,高起点建设城北大物流体系,在南部长株潭绿心建设精品型高端服务区。加大园区整合提升力度,推动城区工业企业逐步向国家级园区集中。制定出台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和招商引资目录,明确优先发展、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产业。建立健全“两高”产业退出机制,实施坪塘老工业区落后产业退出和生态修复工程。
2、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长沙高新区为重要载体,发展以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民用航空航天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建设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打造中西部地区极具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依托长沙服务业的良好基础和传统优势,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教研发、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能级。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数控装备,促进龙头企业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完善配套产业链。率先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具有生态特色和安全保障的优质、高效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运用信息、清洁生产等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商贸、建材、花炮、食品等传统产业。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政策激励机制、法规政策体系,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标准以及评估体系。探索重点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在工业园区形成多产品多链条的生态工业网状结构,重点在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家电等领域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在企业内部培育循环经济试点、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和生态改良项目。创建高新区、经开区、浏阳生物医药园和宁乡经开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望城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4、以全新理念打造静脉产业。着力转变环境治理模式,通过培育发展静脉产业,做大环保产业并创造就业岗位。建立发展静脉产业的法规体系,推进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法制化。建立开放式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为静脉产业提供稳定的原料来源。加大静脉产业研发投入,提升静脉产业技术创新能力。综合运用财税、信贷、价格等政策手段,突出扶持静脉产业发展。
5、积极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加强对建设低碳经济的研究与规划,加大政策和财政投入的扶持力度。积极发展低碳产业,大力发展和使用低碳能源,降低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发展低碳技术,推进形成以低碳理念为核心,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经济模式。加强碳汇建设,培育碳交易市场。抢抓国家扶持低碳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争取成为国家低碳经济发展试点,着力建设湖南乃至中部地区低碳经济发展的示范城市。
(二)精心打造宜居城市,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
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注重城乡建设与生态保护相结合,构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新型城镇体系。
1、优化城乡规划布局。坚持以人为本,把宜居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健全规划编制和实施机制,强化规划权威,统筹设计城乡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覆盖全市的城乡规划,主动对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以及“3+
2、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在推进长株潭融城核心区、打通城北大物流通道和加快长望融城步伐的同时,加快长浏高速、金洲大道、长潭高速、长株高速建设和沿线开发,推进开元东路延伸到浏阳生物医药园,加快芙蓉大道延伸线建设,着力拉开城市交通主要框架。推进交通、水利、市政、能源、通讯、环卫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对接和共享。优化城镇体系布局,以城市设计理念提高中心城镇资源利用率和集约率,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格局。
3、优化城市人居环境。完善路、桥、水、电、通讯设施,实现交通出行便捷便利、供水供电保障有力。全面完成老城区路网提质改造,重点打通断头路、卡口路和出城口,改造城市中心区若干拥堵点,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过江通道建设,实施公交优先工程,倡导绿色交通,有效改善城市微循环。全面实施安居工程,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强文化标志性项目和文化广场等娱乐设施建设。创新城市净化、美化、亮化和绿化的精细化管理机制。
4、创新城市建设模式。探索城市建设新模式,由依靠外延扩张向注重内涵集约发展转变,按照 “用地节约、建设节俭、建筑节能”的要求实施生态型组团式开发,树立适度超前和全寿命周期成本最小理念,统筹路网、电网、水网、气网、通讯、污水、垃圾处理等综合基础设施同步建设。推进“两型”社会绿色城市建设,出台实施相关标准体系。改革政府主导的城建投入机制,广泛吸纳各类资本参与城市建设。
(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承载能力
坚持生态优先,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高标准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环境质量的需求。
1、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在主城区合理规划布局公共绿地系统,加快城市林业生态圈建设,建设良好的城市人文生态区。加快建设湘江生态经济带,提质改造岳麓山风景名胜区,使之成为中心城区与河西组团之间的生态绿色长廊。全面推进湘江、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河、沩水河、奎塘河等江河风光带建设。做好长、望、浏、宁以及岳麓区丘陵、岗地的生态恢复及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产业建设。加强林地、绿地、湿地等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保障城乡生态安全。
2、加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优化大气环境,抓好机动车尾气、扬尘等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编制实施湘江流域长沙段综合治理规划,并纳入国家长江中下游污染治理规划,争取国家加大投入支持,加强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污水及污泥处理、垃圾处理、铬渣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实行“三废”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建立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畜禽水产养殖污染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加强农村饮用水达标建设,建设适合农村的排水、污水及垃圾处理设施,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3、大力培育生态文明。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大力倡导“绿色、自然、和谐、健康”生态消费观念,加强“两型”文化建设。以创建“两型”机关、“两型”学校、“两型”企业、“两型”社区、“两型”村镇等活动为载体,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两型”社会建设。
(四)加快建设大河西先导区,发挥先行探索和示范作用
坚持先行先试、敢闯敢试、边干边试,加快推进大河西先导区建设,先行探索“两型”社会建设的新路子,构建集聚经济和人口的战略新平台。
1、用国际视野和现代理念确立战略目标。以世界眼光来审视,以国际水准来定位,以现代理念来规划,着眼于带动全省、辐射全国、对接全球,力争到2020年把先导区建设成为“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的示范区、高新产业的集聚区、城乡统筹的样板区、生态宜居的新城区、支撑发展的增长极,成为长沙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平台、促进中部崛起的战略支点、引领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区域,成为代表长沙形象的“金名片”。
2、立足现有基础和资源优势合理确定功能布局。致力于打造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城乡统筹的样板区,在产业发展上着力推进“四区”建设,即现代服务区、现代装备制造和高新产业区、文化创意产业区、现代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在城市建设上重点推进“一核四组团”建设,“一核”即主城区,“四组团”即高星组团、金玉组团、含浦组团、雷锋组团。在城乡统筹方面,利用先导区广阔的农村腹地,率先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建设城乡最充分就业区和社会保障全覆盖区。
3、着眼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先导区建设。突出推进产业建设、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区建设等四大建设。打造“两型”产业聚集区,以高新区为主体,以宁乡经开区、金洲开发区和望城坡经济开发区为两翼,以科研院所为依托,大力发展高新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健全配套设施。大力推进生态建设,推进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坪塘老工业区和靳江河、龙王河等流域的综合治理,开展湿地、绿地、林地生态环境资源补偿和农村环保自治模式试点。将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滨江新城、梅溪湖、洋湖垸四大片区打造成符合“两型”要求的精品片区,高标准建设梅溪湖国际服务功能区,把梅溪湖创新科技园打造成长株潭城市群自主创新体系的核心基地和示范园区。以莲花、白箬铺、夏铎铺等“两型”社会示范镇和金洲大道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带动区内新农村建设。
4、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两型”社会改革路径。以探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新体制新机制为核心,加快形成产业发展体系、科技创新体系、规划建设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统筹城乡体系、管理制度体系等六大体系。通过推进改革、扩大开放,走出一条符合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要求的发展道路,在长株潭城市群起到先导、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带动长株潭城市群建设
充分发挥长沙省会功能和自身独特优势,加速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加强与“3+5”城市群的要素交流和市场对接,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1、加快基础平台对接。着力构建与长株潭和“3+
2、实施产业高端带动。以建设长株潭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为契机,充分整合三市产业资源,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形成产业合理分工、错位发展的良性互动格局。突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和服务业发展特色,推动形成周边地区为长沙高端工业配套、长沙现代服务业向周边地区辐射延伸的格局。通过产业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促进在更大范围内形成产业垂直分工、产业链条合纵连横、产业资源充分整合的大格局。
3、优化配置要素资源。加强沟通衔接,探索建立企业、项目在长株潭和“3+
三、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重点内容
(一)推进资源节约体制机制改革
1、建立节约资源能源的管理体制。制定资源节约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加强资源节约的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制定节能、节水、节材等专项规划,严格控制资源消耗强度。建立健全依法淘汰高耗能项目和企业的体制机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评价制度,推行绿色产品标准体系,提高高耗能项目和产品准入门槛。探索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报告制度,强化企业节能监管。创建节水型社会,编制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实行区域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用水管理制度。
2、建立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推动资源性产品的市场定价。完善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制度,建立绿色电价机制,实施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收购制度,推行分质供水和城镇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探索建立探矿权、采矿权、水权、林权等资源有偿取得、使用和转让制度,培育规范资源产权市场。
3、探索资源综合利用新途径。争取进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范围,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对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项目和产品实行认证制度。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建筑节能省地环保新技术,建设一批示范工程。重点推进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城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程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发展。
(二)推进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
1、建立环境准入和退出机制。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将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湿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等敏感区域纳入生态控制线范畴,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将环境容量作为环境准入的必要条件,无环境容量的禁止审批或者实行区域流域限批。按照生态功能区不同要求实施“分类指导、分区推进”,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门槛。制定污染企业产能退出具体补偿办法,促使高污染行业退出市场。
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强化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探索推行资源环境资产化管理和环境产权、使用权交易制度。严格执行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制度,探索建立覆盖长株潭地区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推进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市场化运营。完善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创新征收管理方式。开展国家生态补偿试点,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在禁止开发区域探索实施生态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发行湘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收益债券。
3、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及项目环评机制。建立环保决策约束机制、环保专项考核机制以及领导干部环境保护目标任期审计制度。完善环境质量公报和企业环境行为公告等制度。建立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推行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建立与株洲、湘潭推进环境协同治理的体制机制。
(三)推进土地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探索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建立节约与集约用地指标控制标准体系。实行城市土地投资强度分级分类控制,探索建立工业项目分类进工业园区控制机制。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政策,积极探索、推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模式与经验。探索推进国家机关、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以新河三角洲、武广新城项目为试点,探索推广土地立体开发等多种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开展处置闲置土地试点,依法依规收回闲置土地。
2、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开展农用地分类保护和耕地有偿保护试点,探索建立耕地保护有偿调剂制度。探索耕地占补平衡的各种途径和方式,放宽以县市区为范围的占补平衡限制,并建立补偿机制。完善耕地开发整理制度,探索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实施耕地整理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3、创新土地市场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土地市场体系和土地价格体系。建立农村土地交易平台,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流转,探索农用地转用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库。
4、完善征地用地制度和安置机制。对土地利用专项规划中确定为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集体用地,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手续,纳入政府土地储备。试行农村集体土地先征后转。通过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货币化安置等形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四)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1、建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构建企业、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基地,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大力推进开发类科研机构改制改革。支持和引导科研机构围绕“两型”社会建设中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开发。建设面向广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公共创新平台。政府采购优先支持自主创新的“绿色”产品。
2、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创办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一批行业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间试验基地建设。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设立、引进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建立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股权托管中心、技术交易市场等交易平台,建设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促进区域内外科技要素的流动和转移。
3、健全绿色技术发展体系。重点组织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和“零排放”技术,逐步形成完善的能源循环利用、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体系。争取科技部试点,建设节能减排、环保技术等方面的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推动国家级创新园区建设试点。
4、创新人才开发与流动机制。建立以创新为导向的人才培育、引进、选拔、流动机制,实施人才集聚工程。探索保障各类人才养老、医疗保险等异地享受新模式,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加快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试行高级人才双聘制度,探索新型人才管理模式。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和设立高级人才创业支持基金,帮助企业引进高级人才。改革创新人才的收入分配体制,探索人力资本的股权化改造。
(五)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机制改革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配合建立城市群财税利益协调机制,着力消除城市群协同发展的财税体制障碍。完善市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探索建立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配套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设立“两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两型”产业发展、技术创新、重大项目的支持。加大税收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支持,完善节能减排的财税优惠政策,开展资源税、环保税、物业税和车船税改革试点。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符合“两型”要求的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优先采购。
2、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制定实施长沙区域性金融中心规划。推动长沙银行上市和实施区域化经营战略。组建长沙先导银行,加大对“两型”产业的金融支持和服务。组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发展金融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设立生猪、稻米、有色金属等大宗优势产品商品交易市场和期货交割库。建设长沙金融后援基地和长沙金融城。探索开展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推进长株潭金融机构同城化管理。建立健全鼓励民间资金进入节能环保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机制。
3、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进市农村信用联社改革,探索组建长沙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培育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涉农贷款贴息制度。创新抵押担保方式,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抵押融资服务。完善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体系。
4、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拟上市公司培育力度,鼓励优质的中小企业通过中小板或“创业板”拓展融资途径。探索发展与“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产业投资、创业投资、收购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各类投资基金。积极推动长沙高新区等园区企业进行股份转让试点。探索成立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联合产权交易所。积极发展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企业短期债券和集合债券,发行服务“两型”社会建设的项目收益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和资产证券化试点。
5、建立“绿色信贷”机制。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扶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项目贷款。优先满足企业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贷款需求,并实施优惠利率。限制污染企业贷款额度,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和引进征信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六)推进城乡统筹体制机制改革
1、健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体制机制。扩大财政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比重,支持基础设施和生产要素向农村延伸,发展城乡统一的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促进形成“三农”内生性发展机制。设立政策性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和小城镇投资公司,建立以项目为载体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引导新农村建设与土地集约化经营、生态移民、减灾救灾等相结合,鼓励农民集中居住。
2、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资源。积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范围,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和多元参与机制。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城乡统筹的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3、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户籍二元化结构,逐步降低城镇入户门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迁徙自由、以身份证管理为中心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统一长株潭落户标准和迁移条件,逐步改革依附于户籍管理制度上的有城乡差别的相关政策。
4、健全城乡就业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平等就业制度、职业培训制度、就业服务制度,以及面向所有就业困难者的就业援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网,加速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实现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完善鼓励创业的体制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坚持非禁即入,以更大力度降低创业准入门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创业服务体系。
5、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制度,实现五项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加快建立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完善和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信息网络,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七)推进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
1、创新招商引资机制。推行绿色招商,推进园区专业招商,引导外来资本更多地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吸引跨国公司在长沙设立生产基地、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地区总部。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体制环境,建设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联合株洲、湘潭两市建立对外招商的统一平台和协调机制。
2、推进“大通关”体系建设。构建大通关信息平台,实现通关、物流等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广江海联运、铁海联运、陆空联运,加快建设立体口岸开放体系。创新通关便利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通关单联网联查。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拓展国际航空货运业务和国际航线航班,建设中西部地区最具竞争力的空港经济区。设立出口加工区,争取设立空港保税区,加快长沙金霞海关保税物流中心建设,实现封关运行。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口岸合作协调机制。
3、健全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机制。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重点支持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品牌产品的出口,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资源型产品出口。推动加工贸易快速发展,逐步实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长沙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融入国际产业布局。
4、深化区域合作体制改革。在强化长株潭一体化的基础上,深化与中部各省的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合作。深入推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深化与长三角、京津冀经济圈的经贸联系,构建合作平台,吸引资金、产业、技术和人才向长沙转移。加强与港澳台及东盟地区的经贸合作与交流。
(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创新政府组织架构。深化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重点加强负责全域统筹、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机构,精简和弱化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机构,将执行、监管等职责的重心下移到县市区。配合建立城市群高效协调机制。
2、改革行政管理模式。以推进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为重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简化行政流程,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降低行政成本。健全行政运行机制,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的行政管理体制。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实施公益性项目代建制和项目法人招标制,完成政府投资公司的改组改制。创新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推进政府向市场购买公共服务。
3、优化政绩考核体系和干部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把体现“两型”社会要求的指标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实绩的核心指标,加大生态环保、节能降耗、耕地保护、公共服务等指标考核权重,引导各级政府和部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市场主体营造环境和改善服务上来。
4、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会管理理念和方式,推动社会管理向政府、社区、村镇、社会中介组织多元化网络化发展。健全城乡社区服务管理系统,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和社会中介组织。强化政府社会服务管理功能,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机制。
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领导小组,加强对“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履行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相关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总体实施方案、协调编制专项方案,根据总体方案编制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组织重大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的策划、筛选、论证、立项等工作。各县市区建立相应机构,制定有关实施规划和政策。
(二)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完善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支持和保障综合配套改革顺利推进。市政府出台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明确部分改革措施的自主权,加大“两型”社会建设资金投入。争取国家和省在财税、土地、投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三)坚持重大项目带动。建立“两型”社会建设项目库,争取一批基础性、战略性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笼子。根据“两型”社会发展总体目标,逐年推出一批有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以项目推动和支撑“两型”社会建设。
(四)加强考核评价。建立“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和统计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将“两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由有关部门组成考核评价小组,每年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两型”社会重点项目建设、重大改革推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
长沙市“两型”社会建设主要目标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07年 |
2012年 |
2020年 |
经济发展 |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
元 |
33711 |
65000 |
140000 |
人均绿色国内生产总值 |
|
- |
* |
** | |
人均财政收入 |
元 |
4020.7 |
8115 |
22000 | |
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 |
% |
48.7 |
49 |
55 | |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
% |
12.44 |
16 |
20 | |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 |
元 |
16153 |
25000 |
46200 | |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 |
元 |
6613 |
12000 |
23900 | |
城市化水平 |
% |
60.2 |
70 |
80 | |
恩格尔系数 |
% |
37.2 |
34.5 |
30 | |
社会和谐 |
科教文卫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
% |
22.31 |
26.5 |
29 |
绿色出行率 |
% |
|
50以上 |
90以上 | |
社会保险覆盖率 |
% |
|
95 |
99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1 |
4.5以内 |
4.5以内 | |
国民预期寿命 |
年 |
77.88 |
78 |
79.5 | |
科技进步 |
R&D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
% |
1.6 |
2.2 |
4 |
企业R&D支出占全部R&D支出的比重 |
% |
68.3 |
77 |
85 | |
科技成果转化率 |
% |
16 |
25 |
35 | |
每万人拥有的科技人员数 |
人 |
521 |
650 |
800 | |
每万人申请专利数量 |
件 |
7.25 |
12 |
20 | |
资源节约 |
单位建设用地国内生产总值产出 |
万元/公顷 |
140.43 |
265 |
530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0.94 |
0.75 |
0.6 |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 |
立方米/万元 |
278 |
170 |
120 | |
人均生活用水 |
升/日 |
168 |
165 |
160 | |
单位土地面积国内生产总值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12.23 |
22 |
35 |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91 |
95 |
99 | |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
% |
3.5 |
10 |
15 | |
环境友好 |
清洁能源占总能源的比例 |
% |
70 |
85 |
90 |
COD排放总量比2007年削减 |
% |
/ |
8 |
10 | |
SO2排放总量比2007年削减 |
% |
/ |
10 |
16 | |
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 |
% |
84.62 |
90 |
100 | |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 |
% |
78.4 |
90 |
100 | |
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 |
% |
78.8 |
90 |
100 | |
工业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45.42 |
82 |
90 | |
水功能区达标率 |
% |
70 |
85 |
95% | |
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 |
% |
80.8 |
95 |
100 |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 |
% |
82.74 |
84 |
90 | |
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 |
% |
84.3 |
98 |
100 | |
森林覆盖率 |
% |
53.6 |
53.4 |
53.6 | |
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8.65 |
10 |
13 | |
环保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
% |
2.7 |
3 |
5 | |
注: *全国先进水平 **全国一类地区先进水平 |
主题词:经济管理 改革 长沙 批复
抄送:省长株潭两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