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家〈长江中游
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15〕3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5日
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湖南省规划实施范围为环长株潭城市群,即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核心,辐射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五市,总面积9.68万平方公里,2014年常住人口4105.9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1599亿元,分别占长江中游城市群的30.4%、33.9%和36%。根据《国务院关于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5]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73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5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家将长江中游城市群打造成中国经济新增长极、中西部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两型"社会建设引领区等四大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湖南"一带一部"区位优势,以长株潭一体化为核心,以产城融合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推进沿江开放开发为纽带,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为突破,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着力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内部及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之间城乡、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公共服务"五个协同发展",积极探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转型发展、合作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辐射带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将环长株潭城市群打造成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和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内陆地区开放新高地、长江经济带重要支撑、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增长极。
2、发展目标。全面推进阶段(2015-2020年)。重点强化长株潭核心引领作用,加速扩容提质、经济转型和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率先建成"两型"城市,在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的核心地位初步确定。统筹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全面对接联网,形成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对长江经济带的支撑作用显著增强。建立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合作发展机制,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品质提升阶段(2021-2030年)。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在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核心地位得到全面巩固和加强。环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现代化生态城市群基本建成。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开展多领域合作,协同发展格局全面形成,共同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成为我国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城市群。
二、促进城镇联动发展
3、打造长株潭核心增长极。强化长沙中心城市地位,大力推进湘江新区建设,争取设立国家级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率先建成"两型"城市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重要的中心城市、"一带一路"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加快长株潭一体化进程,依托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平台,全面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增强产业高端化发展水平,率先实现社会保障、健康服务、公共交通 "三个一卡通"和规划、信息、交通、户籍"四个一体化"。加快株洲"五城四基地"、"中国动力谷"、云龙新城和湘潭"一轴一带"、雨湖新城、九华新城建设,辐射带动衡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等城市发展。将长株潭打造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引擎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战略支点。
4、推进区域性中心城市组团发展。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重点,以产城融合为抓手,大力推进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带、常德千亿装备制造产业走廊、益阳船舶制造基地和城陵矶新港区、津澧新城、益阳东部新区建设,将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建设成为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和产业基地,打造湖南融入长江经济带的战略支点和滨湖型城市组团。做大做强衡阳市、娄底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衡阳西南云大经济圈协同发展,建设大衡山特色城镇带,加快建设娄底城镇带和娄双高附加值"两型"产业走廊、娄涟冷现代制造业走廊。
5、推进省际城镇联动发展。加强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及三省省会城市的合作共建,促进毗邻城镇在功能布局、产业建设、生态环保等方面协同发展。重点建设以长株潭、岳阳、衡阳为节点的京广城镇发展轴,以岳阳、常德、益阳为节点的沿长江城镇发展轴,以长株潭、娄底为节点的沪昆城镇发展轴,以长株潭、益阳、常德为节点的长渝城镇发展轴,以常德、益阳、娄底为节点的二广城镇发展轴,以株洲创新发展试验区、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为基础的长株潭-萍乡、宜春、新余城市组团,以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纽带的荆州-岳阳-常德-益阳城市组团,以沿江开放开发为契机的咸宁-岳阳-九江城市组团。
6、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不断深化长沙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和株洲、益阳等全国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推进实施长沙市城乡统筹融合发展行动计划,促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城镇及农村延伸,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充分发挥县(市)就近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作用,培育宁乡、浏阳、耒阳、醴陵、津澧等15个左右30万-50万人口的中小型现代城市,抓好清溪镇、花明楼镇、太子庙镇、大瑶镇等50个左右全国重点镇和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打造一批工业强镇、商贸重镇、旅游名镇、美丽乡镇、宜居小镇,开展湘江古镇群保护发展,开展美丽乡村、宜居村庄和旅游示范村创建活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
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7、构建陆水空城际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网。依托长沙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放射状、立体化、无缝对接的综合交通网络。公路,重点推进二广高速常德-安化段、安化-邵阳段,杭瑞高速临湘-岳阳段等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和长沙-益阳、沪昆高速醴陵-娄底段等繁忙路段扩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湖北、江西的省际高速公路对接,推进岳阳-望城等断头路建设。争取华容监利长江大桥纳入国家规划,加快推进干线公路省际通道和连接重要景区、资源基地、工业园区、物流中心、重点乡镇公路建设,形成"五纵五横" 高速公路网(五纵:武汉至深圳、北京至港澳、许昌至广州、华容至常宁、二连浩特至广州。五横:杭州至瑞丽、浏阳至花垣、平江至安化、浏阳至芷江、上海至昆明),建设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十一纵十横"城际快速干道网(十一纵:京港澳、长株高速-株洲湘江大道、雷锋大道北延线-长沙西三环-长潭西线、黄桥大道-伏林大道、长沙星沙-株洲渌口、长沙福临-江背-湘潭梅林桥大道、芙蓉大道、昭山大道、岳东大道、长沙-株洲-攸县快速公路、武广高铁株洲站-沪昆客专韶山南站。十横:沪昆高速、莲易大道、319国道北移线、金沙大道、长沙南二环-劳动东路、长沙南横线、湘乡-醴陵、株潭绕城南线、长沙南三环线至江背镇、湘潭鹤岭-南谷)和洞庭湖环湖公路网。铁路,加快建设以"七纵七横"为主干的铁路运输网(七纵:焦柳、安张衡、常德至桂林至海口、洛湛、京广、蒙华、咸宁-茶陵-炎陵-韶关。七横:渝长厦、黔张常和常岳九、重庆秀山至益阳、沪昆、西安至长沙、渝怀及怀邵衡和衡茶吉、湘桂),力争高速铁路网全面覆盖50万人口以上城市,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水运,推进长江航道治理,加快岳阳港、长株潭港口群等重要港口建设,全面推进"一纵五横"为骨架的航道网建设(一纵:湘江。五横:沅水、淞虎-澧资航道、澧水、资水、涟水)。航空,加强长沙黄花机场与武汉天河机场、南昌昌北机场合作,共同打造长江中游国际航空港。强化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区域枢纽功能,实施飞行区东扩工程和空港配套工程,推动常德桃花源机场改扩建工程,启动岳阳、娄底机场建设,加快通用机场群建设,形成"一枢纽多支线"的空运网络。城际轨道交通,支持以长沙为中心的城际交通网建设,形成"一心六射"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一心:长沙。六射:长沙-岳阳、长沙-浏阳、长沙-益阳-常德、株洲-醴陵、株洲-衡阳、湘潭-娄底)。加快建设长沙-株洲七斗冲长株潭城际西线,实现高铁、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公共交通 "零换乘"。城市轨道交通,加快推进长沙市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启动第三轮规划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采用中低速磁浮、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绿色交通方式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8、构建江河湖库功能互补的水利设施网。以重大水利工程为抓手,与湖北、江西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在长江中游地区开展大型水利现代化综合枢纽建设试点示范。加快推进松滋建闸、四口河系整治及洞庭湖综合枢纽工程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加强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加快洞庭湖、四水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强化水资源保障,推进以洞庭湖北部地区、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水源工程建设,在全面完成安全饮水"十二五"规划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完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网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洞庭湖区治涝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排能力,夯实农业水利基础。加强水生态保护,完善长江、洞庭湖及四水防洪和水量调度,建立联合调度系统和监管合作机制。加强水源地保护、河湖管理,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通过治污改善水环境,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预警网,确保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强化水资源保障和水生态保护,推进以南县、华容、安乡为重点的水资源设施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9、构建油气电煤互为补充的能源保障网。加强能源输入通道建设,重点推进蒙西-华中煤运通道、甘肃-湖南直流特高压输电工程,中石油西三线中段、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建设,启动中石化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复线九江-长岭段、长岭至重庆原油管道项目。加快环长株潭城市群城乡电网改造和升级扩容,建成一批50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完成农网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智能电网,推进新能源加快并网。适度发展清洁高效火电,在煤运通道及分输线、海进江煤转运港口和负荷集中及电网支撑薄弱区域布局建设一批近零排放标准的百万千瓦级火电厂,推进现有煤电机组加快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启动桃花江核电项目,加快推进小墨山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扩大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推进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沼气等开发利用。加快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风光电装备、智能电网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气化湖南"工程,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国家天然气干线和省内支线率先成网,实现"县县通、全覆盖"。加快岳阳、华容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建设,提升长株潭、岳阳煤炭接卸、转运、储配能力,提高煤炭清洁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在环长株潭城市群实施燃煤锅炉限期退出,严格控制散烧用煤。在工业园区、大型公共服务区、综合商务区等优先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地源热泵等供热供冷方式。
10、构建服务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一代信息网。重点推进长株潭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建设。全面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和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全面扩大有线无线宽带网络覆盖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基础型、提升型、服务型"互联网+"行动,进一步建设国家超算长沙中心、长沙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基础信息资源库,推动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渗透,构建较为健全的互联网产业链条。与湖北、江西协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信息港和地理空间信息分发与交换中心,建立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合作机制,实现数字证书互通互用、交叉认证,推动无线电协同监管。
四、强化产业协同发展
11、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发挥长株潭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优势,推进17个千亿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集群。依托中联重科、三一重工、山河智能等骨干企业,建设全球先进的工程机械区域创新中心和制造中心,打造高端工程机械产业集群。依托南车株机、南车时代等龙头企业,以及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机车和国防科大磁悬浮研究中心,建设全球领先的高端轨道交通装备研发与制造中心,打造先进轨道交通产业集群。依托上海大众、湖南吉利、广汽菲亚特、长沙比亚迪、北汽等骨干企业,引导长株潭开展汽车产业合作与企业重组,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支持泰富重工、湘电集团、湖南太阳鸟、益阳中海等企业自主创新发展,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性能船舶产业集群。支持华菱钢铁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延伸钢铁产业链,打造中部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依托株洲硬质合金等核心企业,打造有色精品产业集群。依托岳阳长炼、巴陵石化等龙头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岳阳石油化工产业基地,打造绿色化工产业集群。依托远大住工、中联环境、巨星建材、永清、凯天、华时捷等龙头企业,支持绿色建筑、城市垃圾处理、水污染治理及在线监测、大气污染治理、环保消费品和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打造节能环保产业集群。依托杉杉、金瑞、科力远、华联、泰鑫等龙头企业,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依托蓝思科技和中兴、中电在湘龙头企业,打造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依托格力电器、奥克斯集团等龙头企业及宁乡家电生产基地,打造智能家电产业集群。依托58同城、金蝶互联、易宝天创、友阿云商等重点企业,支持发展与移动互联网产业相关的软件开发、服务平台和应用服务,打造移动互联网产业集群。依托尔康、九芝堂、方盛、圣湘生物等龙头企业,支持化学制剂类药、现代中药、生物药和高端辅料药发展,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依托南方公司、南方宇航、湖南通发等龙头企业,围绕中小型航空发动机研制、通用航空制造和运营,打造航空航天产业集群。依托湘电股份、湘电风能等骨干企业,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清洁能源装备,打造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依托江麓机电、江南机器、江滨机器等大型军工企业,打造军民融合产业集群。依托加加食品、康师傅、华润怡宝等大型食品饮料企业,打造食品产业集群。
1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长株潭智能物流网络、长株潭电子商务示范城及长沙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辐射全国、连接国际的物流平台和区域性商贸中心。依托湘潭岳塘经开区、综合保税区、公路物流港等节点,打造长株潭供应链核心枢纽。加快建设长沙与武汉、南昌两小时高效物流服务圈。支持长株潭发展绿色金融,培育"互联网+产业+金融"产业链条,建成国家级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区和区域金融中心。发挥长江水道、高铁、生态和红色资源优势,与湖北、江西联合打造沿江旅游、红色旅游、绿色旅游、高铁旅游等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国际旅游品牌,实行旅游信息互通,探索推行旅游"一票通"。依托中南传媒、芒果传媒、天心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国家广告创意产业园、中南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动漫游戏产业振兴基地、湘台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品牌优势,充分挖掘地方文化资源,通过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益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进一步做强做大文化产业。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和健康产业园建设,丰富健康、家庭、养老等服务产品供给。深化长沙、衡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长株潭环境服务业试点。加快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投融资等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13、发展壮大现代农业。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以湘潭、双峰、汨罗为重点的农机产业基地和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巩固提升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地位。加大以长沙为中心的现代种业支持力度,打造南方种业硅谷。支持长沙、益阳、岳阳等稻谷物流节点建设,岳阳临港经济区肉类、水产品物流节点建设和宁乡、湘潭、华容、衡阳等县域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强食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全国"两型"现代农业先行区、都市高效农业示范区和旅游休闲农业引领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打造绿色食品产业集群。积极开展农业领域补贴办法改革试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支持长沙隆平高科技园等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服务实体。加强与湖北、江西在农业领域的合作,将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成为全国农业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
14、推进跨区域产业转移与承接。鼓励承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建立产业转移跨区域合作机制,积极发展"飞地经济",加快宁乡金玉工业集中区等一批飞地示范园发展,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鼓励长株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引导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周边地区转移,建立生产基地,布局配套企业。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产业双向转移。积极实施"回归工程",鼓励海内外湘商返乡投资兴业和外出农村劳动力回乡就业,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建立相应的创业园。
15、建立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搭建产业合作平台,推进长沙与武汉建设"创意产业园"、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各种形式的跨区域产业合作。建立健全企业、项目转移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增强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统一市场机制,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支持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探索组建联合产权交易机构。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创新和共享的平台,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五、推进生态文明共建
16、构筑网络化生态屏障。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联建联动机制,与湖北、江西共同构筑以幕阜山和罗霄山为主体,以沿江、沿湖和主要交通轴线绿色廊道为纽带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屏障,推动城市群"绿心"建设。加强长株潭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长沙、常德等国家级森林城市建设,推进常德、益阳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长沙、株洲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加强对"一湖四水"的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支持水质良好湖泊(水库)的保护,提高水环境功能区承载力。推进湘江流域产业布局优化和水污染治理,将洞庭湖及四水流域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治理范围,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洞庭湖国家公园建设。构建罗霄山区自然和谐的生态网络系统。大力支持区域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大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实施绿心保护工程,争取绿心所在县市区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改善衡山、武陵山北段等山体生态质量。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生态保护、能源消费双控、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森林湿地面积和物种数量、城市边界限值、矿产开采限制、功能区环境质量)。
17、促进城市群绿色发展。加快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支持长株潭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加快常德市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快推进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加强水资源跨区域协调,推广节水技术,建设节水型社会,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发展绿色产业、绿色建筑,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娄底、衡阳、汨罗、浏阳等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
18、健全跨区域环保联防联治机制。推动跨区域环境统一监测,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加快构建水污染联防联控物联网,探索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监测立体网络和环保信息交流平台,探索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打破区域间联防联控信息壁垒。推动完善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坚持下游地区与上游地区、开发地区与保护地区"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原则,努力将"一湖四水"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范围。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应急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应急联动预案立法,健全应急指挥协调组织体系,打造突发环境事件"快报快处"通道,共同应对区域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加强重金属污染联防联治,开展以重点区域为核心、湘江流域为重点的区域综合整治。
六、强化公共服务共享
19、加强教育合作交流。加强我省与湖北、江西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合作,推动教师互聘互访,学生互访交流,图书资源共享。探索建立高校跨校双学位申请,学分互认,科研合作。推进长沙、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建设。鼓励企业跨区域建立校企合作联盟。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20、推进科技创新合作。充分发挥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带动作用,支持长沙"麓谷"、株洲"中国动力谷"、湘潭"智造谷"建设,在科研院所转制、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科技金融融合等方面率先创新发展。建设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高新区、经开区、大学科技产业园、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等一批科技产业化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科技情报、知识产权等一批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合作发展,建立协同创新体系。与湖北、江西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21、加强医疗卫生合作。支持湘雅医院与武汉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等开展医疗合作。鼓励大型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和大型民营医疗机构跨区域布点,并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开放现有国家级、省级医学实验室,实现资源共享。建设区域患者"电子病历"共享中心,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建设互联互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决策指挥平台和信息监测系统。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家库,建立不定期专家会商制度。建立区域性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制订联防工作制度。
22、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推进红色旅游文化、民族特色文化的传承与交流。加快推进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实施环洞庭湖博物馆群建设,推动环洞庭湖暨澧阳平原史前遗址群等古文化遗址保护利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湖南省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新建或提质改造,推进乡镇(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村响"、"户户通"、农家书屋、全民阅读及无线数字覆盖工程。联合开发公共文化服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实现城市群居民借阅证一卡通服务。推动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等开展省际文化产业发展与合作。依托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参与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会展联盟"。支持"中三角演艺联盟","中三角公共图书馆联盟"、"中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盟"的发展与融合,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23、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发挥长株潭产业和平台集聚人才的优势,打造人才"洼地"。规划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推进长株潭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孵化基地、长沙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建立长株潭引进高端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的绿色通道。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立新型智库人才"旋转门"机制。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创业。实施促进充分就业行动计划,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工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形成跨行政区执法联动机制。
24、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加快长株潭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和申报。支持成立行业协会联盟,开展跨区域行业合作。建设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共用共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交流,协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长沙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建立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安全领域的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强跨区域城乡消防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共建、区域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共建、区域消防规划共制、区域消防隐患共控。与湖北、江西合作开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服务质量评估。
七、深化开放合作
25、强化环长株潭城市群内部合作。进一步加强落实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三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机制。加快长株潭与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的开发与合作,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资源共享、产业互生、环境同治,建立洞庭湖水系综合治理合作平台,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岳阳、常德、益阳)、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衡阳、郴州、永州)、湘中地区(娄底、邵阳)合作发展。依托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联合申报国家级自由贸易区。
26、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之间的合作。加强环长株潭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与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分工合作,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31市市长论坛,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协作联席会议机制、专项事务合作机制,打造跨区域商务合作平台、物流总部基地和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分销平台,做大做强"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会展品牌。加强三个城市群(圈)口岸监管平台建设和通关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湘鄂、湘赣开放合作区。
27、加强与国内重点区域的对接合作。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提升开放型经济规模和水平。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对接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加快发展临港经济,将岳阳临港区打造成长江中游的重要国际港口、物流中心和国家级保税港区。对接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与西部煤炭富集省份的合作,加强与新疆等煤电基地和西南水电基地的对接,加快推进省内天然气输气管道与川气东送、中贵线、中缅线等国家天然气干线的联通,多渠道保障能源供应。对接京津冀、粤港澳、北部湾、海西经济区,加快承接产业转移。
28、大力推进国际开放合作。加强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支持长株潭实施产能装备出海行动、对外贸易倍增行动、引资引技升级行动、基础设施联通行动、合作平台构筑行动和人文交流拓展行动。推动与中亚、南亚、西亚、东南亚以及东欧、非洲、南美等开放合作。加强先进技术、高级人才、产业资本引进和优势产品、技术出口,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企业、服务业企业。培育一批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有色矿业、农业开发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积极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和能源资源合作开发,扩大对外文化交流。
八、保障措施
29、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省对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省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研究、协调《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战略、重大问题、重大改革和重大项目,推动完善湘鄂赣省际联席会议及定期会商机制。环长株潭城市群各市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依法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定期向领导小组报送实施进展情况。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30、统筹规划布局。以国家《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为统领,组织编制跨区域的综合交通、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产业发展、信息化、现代物流、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水利、能源、旅游等专项规划,明确城市群发展目标、空间结构和开发方向,明确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分工。落实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优化城市空间开发格局,科学划定各城市发展边界,强化城市"三区四线"(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生态绿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蓝线、历史文化保护紫线、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规划管理。
31、创新推进机制。建立环长株潭城市群重大项目库,争取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完善环长株潭城市群政策协调机制、投资协调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实行重大资源统一管理、重大设施统一规划、重大项目协调布局、重大改革统筹推进。深化城市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流域和交通沿线城镇密集地区探索建立城市联盟,构建城市联合招商、异地开发、利税共享等产业合作发展机制,完善自然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逐步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化体系。根据区域城镇化进程和发展需要,适时进行撤县设区、县市合并等区划调整,理顺城镇行政管理体制。
32、加强政策支持。加强省直部门之间和环长株潭城市群八市之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形成合力、落到实处。行政管理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形成机构设置合理、资源配置高效的行政结构。资源利用方面,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集约的激励约束机制。环境保护方面,将环境成本、资源成本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建立严格的环境定期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财政扶持方面,编制相关中长期财政规划,为城市群发展提供财力保障,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产业发展方面,制定和发布城市群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探索建立企业、项目、资源、技术在区域内转移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科技创新方面,突出政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产学研结合的合作制度、信息渠道、融资体系和成果转化管理服务机制,鼓励大众创新、万民创业。投融资方面,探索信贷、债券、PPP、基金等多元化的投融资经营模式,建立规范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
附件:1、2020年环长株潭城市群主要发展目标
2、湖南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附件1
2020年环长株潭城市群主要发展目标
类别 | 指 标 | 2014年 | 2020年 |
经济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 5.26 | 8.58 |
出口额(亿美元) | 157.6 | 365 | |
三次产业结构 | 9.4:52.8:37.8 | 7.1:49.7:43.2 | |
全社会研发经费占GDP比重(%) | 1.3 | 2.5 | |
资源 |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 98 | ≤9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21] | |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 | — | [35] | |
森林覆盖率(%) | 50.6 | 55 | |
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 | 66.6 | >85 | |
水质优良比例(%) | 90.7 | >92 | |
社会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4.14 | <4.5 |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 | ≥99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27324 | 45000 |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12689 | 22500 | |
城镇化水平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53.8 | 60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36 | 45 | |
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 | — | ≥99 | |
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 — | >26 |
注:1、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数按2013年价格计算。
2、[ ]内为累计数。
3、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指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总人数与年末区域内总人口之比。
4、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按照不低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确定,努力实现和经济发展同步。
5、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2013年数据。
附件2
湖南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方案
主要任务 | 建设重点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促进城镇联动发展 | |||
(一)打造长株潭核心增长极 | 1、推进湘江新区建设,争取设立国家级长沙临空经济示范区。 | 省发改委、长沙市政府 | 省直有关部门 |
2、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 省科技厅 | 省直有关部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政府 | |
3、推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要素平台建设。推进实现长株潭社会保障、健康服务、公共交通 “三个一卡通”和规划、信息、交通、户籍“四个一体化”。 | 省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市政府 | |
4、推进株洲“五城四基地”、中国动力谷、云龙新城建设。 | 株洲市政府 |
| |
5、推进湘潭“一轴一带”、雨湖新城、九华新城建设。 | 湘潭市政府 |
| |
(二)区域性中心城市组团发展 | 6、推进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带、常德千亿装备制造产业走廊、益阳船舶制造基地、娄双高附加值两型产业走廊、娄涟冷现代制造业走廊建设。 | 省经信委 | 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市政府 |
7、推进城陵矶新港区、津澧新城、益阳东部新区、衡阳西南云大城镇圈、娄底城镇带建设。 | 省发改委 | 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相关市政府 | |
(三)省际城镇联动发展 | 8、加强与武汉城市圈、环鄱阳湖城市群及三省省会城市的合作共建,重点建设5条城镇发展轴和3大城市组团。 | 省发改委 | 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市、县级政府 |
(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 9、推进实施长沙市统筹城乡融合发展行动计划。推进长沙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和株洲、益阳等全国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 | 省发改委 | 相关市、县级政府 |
10、培育宁乡、浏阳、耒阳、醴陵、津澧等15个左右30万-50万人口的中小型现代城市。抓好清溪镇、花明楼镇、太子庙镇、大瑶镇等50个左右全国重点镇和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开展湘江古镇群保护发展。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相关市、县政府 | |
11、开展美丽乡村、宜居村庄和旅游示范村创建活动,做好传统村落保护。 | 省农委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 | |
二、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 |||
(一)构建陆水空城际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网 | 12、推进二广高速常德—安化段、安化—邵阳段,杭瑞高速临湘—岳阳段等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和长沙—益阳、沪昆高速醴陵—娄底段等繁忙路段扩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与江西、湖北的省际高速公路对接,推进岳阳—望城等断头路建设。争取华容监利长江大桥纳入国家规划,加快推进干线公路省际通道和连接重要景区、资源基地、工业园区、物流中心、重点乡镇公路建设,形成“五纵五横” 高速公路网,建设以长沙为中心的长株潭“十一纵十横”城际快速干道网和洞庭湖环湖公路网。 |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 | 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省直部门,相关市政府 |
13、加快建设以“七纵七横”为主干的铁路运输网,确保高速铁路网全面覆盖50万人口以上城市,普通铁路网覆盖20万人口以上城市。 | 省发改委 |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市、县政府 | |
14、推进长江航道治理,加快岳阳港、长株潭港口群等重要港口建设,全面推进“一纵五横”为骨架的航道网建设。 | 省交通运输厅 | 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相关市政府 | |
15、加强长沙黄花机场与武汉天河机场、南昌昌北机场合作,共同打造长江中游国际航空港。强化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区域枢纽功能,实施飞行区东扩工程和空港配套工程,推动常德桃花源机场改扩建工程,启动岳阳、娄底机场建设,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加快空军长沙机场军民合用建设,形成“一枢纽多支线”空运网络。 | 省发改委 | 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管理集团,相关市、县政府 | |
16、支持以长沙为中心的城际交通网建设,形成“一心六射”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加快建设长沙—株洲七斗冲长株潭城际西线,实现高铁、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公共交通 “零换乘”。 | 省发改委 |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市政府 | |
17、加快推进长沙市第二轮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启动第三轮规划项目建设。 | 长沙市政府 | 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 | |
(二)构建江河湖库功能互补的水利设施网 | 18、与湖北、江西共同争取国家支持在长江中游地区开展大型水利现代化综合枢纽建设试点示范。 | 省发改委、省水利厅 | 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 |
19、加快推进松滋建闸、四口河系整治及洞庭湖综合枢纽工程前期工作,争取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 | 省发改委、省水利厅 | 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环保厅 | |
(二)构建江河湖库功能互补的水利设施网 | 20、加快洞庭湖、四水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完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强化水资源保障,推进以洞庭湖北部地区、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等为重点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水源工程建设,在全面完成安全饮水“十二五”饮水规划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安全饮水提质增效,完善城乡供水安全保障网络,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洞庭湖区治涝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排能力,夯实农业水利基础。加强水生态保护,完善长江、洞庭湖及四水防洪和水量调度,建立联合调度系统和监管合作机制。加强水源地保护、河湖管理,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预警网,确保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稳步提高。强化水资源保障和水生态保护,推进以南县、华容、安乡为重点的水资源设施建设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 | 省水利厅、省发改委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相关市、县政府 |
(三)构建油气电煤互为补充的能源保障网 | 21、加强能源输入通道建设,重点推进蒙西—华中煤运通道、甘肃—湖南直流特高压输电工程,中石油西三线中段、中石化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建设,启动中石化仪征—长岭原油管道复线九江—长岭段、长岭至重庆原油管道项目。加快环长株潭城市群城乡电网改造和升级扩容,建成投运一批50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完成农网升级改造。大力发展智能电网,推进新能源加快并网。适度发展清洁高效火电,在煤运通道及分输线、海进江煤转运港口和负荷集中及电网支撑薄弱区域布局建设一批近零排放标准的百万千瓦级火电厂,推进现有煤电机组加快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启动桃花江核电项目,加快推进小墨山核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发展新能源,扩大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推进生物质能、浅层地热能、沼气等开发利用。加快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的研发应用,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风光电装备、智能电网产业集群。加快实施“气化湖南”工程,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国家天然气干线和省内支线率先成网,实现“县县通、全覆盖”。加快岳阳、华容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建设,提升长株潭、岳阳煤炭接卸、转运、储配能力,提高煤炭清洁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行“以气代煤”、“以电代煤”,在环长株潭城市群实施燃煤锅炉限期退出,严格控制散烧用煤。在工业园区、大型公共服务区、综合商务区等优先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地源热泵等供热供冷方式。 | 省能源局 | 省煤炭局,相关市、县政府 |
(四)构建服务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一代信息网 | 22、推进长株潭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和宽带中国示范城市群建设。 |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 | 相关市、县政府 |
23、实施中小城市基础网络完善工程、宽带乡村示范工程、“互联网+”行动计划,进一步建设国家超算长沙中心、长沙云计算平台、物联网、基础信息资源库,推动云计算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融合发展。 | 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 省发改委、省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相关市政府 | |
24、与湖北、江西协同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信息港和地理空间信息分发与交换中心,建立信息安全应急体系合作机制,实现数字证书互通互用、交叉认证,推动无线电协同监管。 | 省经信委、省国土资源厅 | 省直相关部门 | |
三、强化产业协同发展 | |||
(一)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 25、推进17个千亿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 省发改委 | 省直有关部门,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政府 |
26、打造高端工程机械、先进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性能船舶、钢铁精深加工、有色精品、绿色化工、节能环保、新材料、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装备、军民融合、食品产业等产业集群。 | 省经信委 | 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市政府 | |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 27、推进长株潭智能物流网络、长株潭电子商务示范城及长沙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打造辐射全国、连接国际的物流平台和区域性商贸中心。加快建设长沙与武汉、南昌两小时高效物流服务圈。 |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 | 长沙海关、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省外汇管理局 |
28、与湖北、江西联合打造沿江旅游、红色旅游、绿色旅游、高铁旅游等旅游精品线路,培育国际旅游品牌。实行旅游信息互通,探索推行旅游“一票通”。 | 省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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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和健康产业园建设。深化长沙、衡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长株潭环境服务业试点。 | 省发改委 |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市政府 | |
(三)发展壮大现代农业 | 30、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以湘潭、双峰、汨罗为重点的农机产业基地和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巩固提升全国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地位。加大以长沙为中心的现代种业支持力度,打造南方种业硅谷。支持长沙、益阳、岳阳等稻谷物流节点建设,岳阳临港经济区肉类、水产品物流节点建设,支持宁乡、湘潭、华容、衡阳等县域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强食品、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支持长沙隆平高科技园等农业示范园建设,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服务实体。 | 省发改委 |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水利厅 |
31、打造一批全国“两型”现代农业先行区、都市高效农业示范区和旅游休闲农业引领区。 | 省农委 | 省发改委、省旅游局 | |
32、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 |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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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开展农业领域补贴办法改革试点。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农业保险支持力度。 | 省财政厅 | 省农委 | |
(四)推进跨区域产业转移与承接 | 34、建立产业转移跨区域合作机制,推进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进产业双向转移。积极实施“回归工程”,鼓励海内外湘商返乡投资兴业和外出农村劳动力回乡就业,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 | 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省直有关部门 |
35、积极发展“飞地经济”。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建立相应的创业园。 | 省发改委 | 省直有关部门 | |
(五)建立产业协同发展机制 | 36、推进长沙与武汉建设“创意产业园”、湘赣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各种形式的跨区域产业合作。建立健全企业、项目转移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完善统一市场机制,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支持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探索组建联合产权交易机构。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搭建创新和共享的平台,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 省发改委 | 省经信委、省文化厅、省科技厅 |
四、推进生态文明共建 | |||
(一)构筑网络化生态屏障 | 37、建立健全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联建联动机制,与湖北、江西共同构筑以幕阜山和罗霄山为主体,以沿江、沿湖和主要交通轴线绿色廊道为纽带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生态屏障,推动城市群“绿心”建设。加强长株潭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长沙、常德等国家级森林城市建设,推进常德、益阳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和长沙、株洲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 | 省环保厅 | 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相关市政府 |
| 38、加强对“一湖四水”的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支持水质良好湖泊(水库)的保护,提高水环境功能区承载力。 | 省环保厅 | 省水利厅 |
39、推进湘江流域产业布局优化和水污染治理,将洞庭湖流域纳入国家重点流域治理范围。加大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坚守生态底线,提升生态功能,确保长株潭城市群生态安全。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洞庭湖国家公园建设。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 省发改委 | 省两型试验区管委会、省环保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 | |
(二)促进城市群绿色发展 | 40、加快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 | 省财政厅 | 省环保护厅、省能源局 |
41、支持长株潭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推进娄底、衡阳、汨罗、浏阳等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 | 省发改委 | 省经信委、省环保厅 | |
42、推进长沙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加快常德市国家海绵城市试点。 |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 省财政厅、省水利厅 | |
43、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快推进国土江河流域综合整治试点。 | 省统计局、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 | 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 |
(三)健全跨区域环保联防联治机制 | 44、推动跨区域环境统一监测,建立环境污染公共预警机制,加快构建水污染联防联控物联网,探索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监测立体网络和环保信息交流平台,探索建立环保“黑名单”制度,打破区域间联防联控信息壁垒。推动完善跨区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努力将“一湖四水”纳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范围。建立跨区域环境污染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重金属污染联防联治,开展以重点区域为核心、湘江流域为重点的区域综合整治。 | 省环保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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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公共服务共享 | |||
(一)加强教育合作交流 | 45、加强我省与湖北、江西各级各类学校之间的合作,推动教师互聘互访,学生互访交流,图书资源共享。探索建立高校跨校双学位申请,学分互认,科研合作。推进长沙、株洲职业教育科技园建设。鼓励企业跨区域建立校企合作联盟。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 | 省教育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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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科技创新合作 | 46、建设湖南省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研究院、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等一批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高新区、经开区、大学科技产业园、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产业园等一批科技产业化平台,建设成果转化、科技情报、知识产权等一批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长沙麓谷、株洲“中国动力谷”、湘潭“智造谷”建设。推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合作发展,建立协同创新体系,打造湖南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 | 省科技厅 |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
(三)加强医疗卫生合作 | 47、支持湘雅医院与武汉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等开展医疗合作。鼓励大型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和大型民营医疗机构跨区域布点,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开放现有国家级、省级医学实验室,实现资源共享。建设区域患者“电子病历”共享中心,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建设互联互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决策指挥平台和信息监测系统。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家库。建立区域性血吸虫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制订联防工作制度。 | 省卫生计生委 |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相关市政府 |
(四)促进文化繁荣发展 | 48、加快推进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建设,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环洞庭湖博物馆群建设,推动长沙汉王陵遗址、常德澧阳平原史前遗址群、宁乡炭河里、益阳兔子山、临湘龙窖山、屈原区古罗子国城址等古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加快推进湖南省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新建或提质改造,推进乡镇(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村村响”、“户户通”、农家书屋、全民阅读及无线数字覆盖工程。联合开发公共文化服务信息资源数据库,实现城市群居民借阅证一卡通服务。依托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参与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会展联盟”。支持“中三角演艺联盟”,“中三角公共图书馆联盟”、“中三角非物质文化遗产联盟”的发展与融合。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 | 省文化厅 |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相关市政府 |
(五)加强人力资源开发 | 49、规划建设长株潭城市群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推进长株潭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长沙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建立长株潭引进高端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的绿色通道。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建立新型智库人才“旋转门”机制。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创业。实施促进充分就业行动计划,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工程,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形成跨行政区执法联动机制。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
(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 50、加快长株潭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和申报。支持成立行业协会联盟,开展跨区域行业合作。建设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推进检验检测资源共用共享,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交流,协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长沙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建立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公共安全领域的跨区域联合执法。加强跨区域城乡消防协作机制建设,加强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共建、区域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共建、区域消防规划共制、区域消防隐患共控。与湖北、江西合作开展长江中游城市群公共服务质量评估。 | 省发改委 | 省直相关部门,相关市政府 |
六、深化开放合作 | |||
(一)强化环长株潭城市群内部合作 | 51、进一步落实长株潭三市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三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与机制。加快长株潭与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的开发与合作,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资源共享、产业互生、环境同治,建立洞庭湖水系综合治理合作平台,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湘中地区合作发展。 | 省发改委、省两型试验区管委会 | 省直相关部门,相关市政府 |
52、依托环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联合申报国家级自由贸易区。 | 省商务厅 | 省财政厅、长沙海关 | |
(二)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之间的合作 | 53、加强环长株潭城市群与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与环鄱阳湖城市群的分工合作,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31市市长论坛,建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协作联席会议机制、专项事务合作机制,打造跨区域商务合作平台、物流总部基地和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分销平台,做大做强“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会展品牌。加强三个城市群(圈)口岸监管平台建设和通关一体化建设,加快建设湘鄂、湘赣开放合作区。 | 省发改委 | 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相关市政府 |
(三)加强与国内重点区域的对接合作 | 54、积极对接上海自贸区,提升开放型经济规模和水平。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对接长三角城市群、成渝城市群,加快发展临港经济,将岳阳临港区打造成长江中游的重要国际港口、物流中心和国家级保税港区。对接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强与西部煤炭富集省份合作,加强与新疆等煤电基地和西南水电基地的联系,加快推进省内天然气输气管道与川气东送、中贵线、中缅线等天然气干线的联通,多渠道保障能源供应。对接京津冀、粤港澳、北部湾、海西经济区,加快承接产业转移。 |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 | 省直相关部门 |
(四)大力推进国际开放合作 | 55、加强与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支持长株潭实施产能装备出海行动、对外贸易倍增行动、引资引技升级行动、基础设施联通行动、合作平台构筑行动和人文交流拓展行动。推动与中亚、南亚、西亚、东南亚以及东欧、非洲、南美等开放合作。加强先进技术、高级人才、产业资本引进和优势产品、技术出口,大力引进世界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金融企业、服务业企业。培育一批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有色矿业、农业开发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企业,建设一批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积极发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和能源资源合作开发。 | 省商务厅 |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长沙海关、省外事侨务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