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27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索引号:430S00001/2017-01425 文号:湘政发〔2017〕23号 统一登记号:HNPR—2017—0002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22-08-11
签署日期:2017-07-13 登记日期:2017-07-13 所属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所属主题: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17-07-13 公开责任部门:省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27项省政府部门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湘政发〔2017〕2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第三批清理规范27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

  附件:省政府决定第三批清理规范的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共计27项)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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