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精神,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能公开尽公开”为基本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基本情况如下:
(一) 主动公开
截至12月31日,我委网站共公开政府信息69条,包括:《湖南省民宗委2018工作总结》及《湖南省民宗委2019年工作要点》等政务信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等重大事项,民族工作中重要资金、项目安排情况,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机关年度项目招投标情况等。
2019年度,我委通过互联网平台积极响应群众的咨询交流要求,全年收到“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转来网络咨询38件、湖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转来网络咨询7件、省长信箱转来网络咨询1件、政府网站纠错系统转来咨询3件,均按期予以回复,未受到咨询人负面评价。开展了一期问卷调查和一期在线访谈,反响正面。
(二) 依申请公开
2019年度,我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三) 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作为密切联系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建设“阳光政府”的有效措施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统筹推动政府网站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平台和政务公开工作。
(四) 平台建设
我委按照湖南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相关要求,已经将网站和网上工作平台完全迁移到省集约化平台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工作平台。不运行自己的服务器,只使用省政府下属的二级域名。根据湖南省政府网站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工作平台主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委认真梳理、编制行政职权实施目录和实施清单,积极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系列平台的事项工作,完成了我委50项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录入、填报、审核和发布工作,并指导了市州、区县民宗部门开展相应事项的工作。
(五) 监督保障
我委通过《湖南省民宗委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民宗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管理规定》《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信息报送审核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各部门和市州、区县民宗部门的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各部门信息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不够精准
栏目、内容归属不尽合理,存在有把工作动态、内部工作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现象。我委将尽快把信息公开板块的条目、分类和版面统一到标准格式,将不应归入信息公开板块的内容尽快调整到合适的归类板块。
(二) 公开途径单一、公开方式单调
我委目前只有网站这一公开途径,没有“两微一端”和政务新媒体等更为便捷和接地气的公开方式。页面比较呆板,没有动态效果,也没有什么个性化设计。下一步将研究上线公众号、千人千网等更具用户友好度的公开途径与模式,根据内容适当引入动态页面、图解、动画、音视频等更具感染力的解读方式,以提高我委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