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2019年5月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http:// www.zrzy.hunan.gov.cn)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处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9991327)。
一、总体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我厅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份委派厅政务服务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全省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业务骨干培训会,会后与其他各省直单位和市州局以小组讨论的形式,对当前政务信息公开方式交流了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2019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全省征地拆迁信息1691条,通过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政务新闻类信息2392条,公告类信息191条,法律法规130条,热点专题532条,交易信息公告18条,审批结果1706条。通过网上咨询、厅长信箱等互动平台办理回复242件。通过“双公示”上报系统,累计报送各类信用信息6152条。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在我厅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专栏,并公布了详细的办事指南及咨询电话,在政务大厅设立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具体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由各业务处室负责具体承办。近3年来,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960件(包括现场资料查询1771件),年均办件量达987件。2019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61件(包括现场资料查询的624件),全部依法依规办结,无超期答复现象。其中涉地信息571件,大部分涉及征地拆迁信息。涉地信息申请中,长沙、邵阳、永州申请数量位居前三,占全省总量的一半以上,其中仅长沙地区就占总量的35.9%。申请所属信息基本为2008-2019年存在的信息,占总数的78.6%,以被征拆当地农民申请为主,占总数量的65.8%。
(四)认真做好厅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2019年,我厅继续认真做好厅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监督保障等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并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面推进新闻发布,实行每季一通报、每月一通气。接待媒体记者200多人次,组织媒体集中采访20余次,在新华社、湖南日报、红网、湖南卫视等省内外主流媒体以及《中国自然资源报》《中国矿业报》等行业媒体发稿300余篇,厅门户网站累计发稿2500余篇,湖南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稿716篇,微博发稿615篇,为我厅全面履行“两统一”职责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 严格实行督促检查制度。加强对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公开内容有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每月予以通报,并实行约谈、暂停用地审批等制度。继续每季度对各地征地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对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征地信息和漏报、瞒报信息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5个工作日内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其建设用地报批受理及审查。
(六)严格考核问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厅绩效考核体系的重点内容,所占分值权重约4%。严格执行激励与问责制度,对工作推动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问题不回应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涉地信息为主,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矛盾最集中、最急待解决的问题。现就涉地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形成原因分析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不全。很多市县的同志对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不透或无暇学习,对于信息公开事项中哪些属主动公开、哪些属依申请公开、哪些不应当公开,无法准确把握,导致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未及时主动公开,应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涉密信息找不到依据等。
2.信息公开不及时。根据原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和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运行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7〕122号)要求,2017年1月1日以后下发的用地审批单,各市县局接收省厅推送的电子数据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上公开相关信息,实际上各市县局未及时录入相关信息;2017年1月1日以前批准的土地征收信息,各地应根据情况逐步补充纳入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目前该项工作并没有实质开展,经查询,目前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中2017年1月1日前的征地信息仅4条。
3.信息公开不规范。在实际抽查中,发现部分市、县存在信息数据录入错误(如没有将信息正确录入相应栏目)、文件命名不规范(部分文件取名为微信图片加代码之类的)、文件格式不符要求(部分文件为png、word等格式,应统一采用pdf等格式以便群众浏览查询)、上传的正式文件无公章和水印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主动作为、积极应对,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各市、县局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股)室,特别是在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监督考核等方面落实具体措施。
2.拓宽公开范围。将信息公开范围由办事服务事项内容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政策文件公开,逐步过渡到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领域公开。将重大决策决定、执行和落实情况、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重点领域信息(包括建议提案办理、主动公开类型的公文、预决算、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信息、征地信息、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审批办事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执法监察信息、政务服务、科技成果和统计数据等方面信息全面公开。
3.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结合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和其他新媒体等方式同步、及时、高频率、全覆盖地宣传,重点内容部分加大解读力度。对征地拆迁所涉信息较为封闭的村镇,征迁前由村委会在人员较集中的地区制作宣传栏或安排流动宣传车进行大范围的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