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以下称为《方案》),明确自5月1日起降低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缴费基数政策等。
问:《方案》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方案》共分八个部分,具体包括:
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一)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原已经审批备案实施费率过渡试点的企业,单位费率低于16%的,仍按费率过渡试点政策执行;单位费率高于16%的,一律降至16%。从2022年起,所有企业一律按16%的单位费率执行。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现行的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
二、调整职工缴费基数
(一)调整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指标口径。自2019年起,按照本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基准值。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发布前,2019年企业社保缴费按2017年全省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值;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发布后,按2018年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基准值。
(二)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2019年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
三、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所采用的职工平均工资,仍为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20年起按国家要求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的过渡性措施,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
四、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我省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五、提高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今年调剂比例提高至3.5%,用于保障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六、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七、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企业职工各险种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
八、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方案》实施到位后,预计全市全年可减轻社保缴费负担2.15亿元。
问:《方案》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可降至16%,这项措施会有什么效果?
答:此次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是长期性制度安排,政策力度大,普惠性强,减负效果明显。二是切实减轻企业缴费负担,优化了我市营商环境。三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后,参保缴费“门槛”下降,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
问:《方案》对缴费基数政策也进行了调整,与之前政策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缴费基数也是影响企业和个人社保缴费负担的重要参数。
根据《方案》,缴费基数政策也要进行调整:
一是明确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
二是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问:目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进展情况如何?《方案》对此有何要求?
答:社会保险基金的集中统筹调剂使用是发挥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功能的核心,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基金统筹层次越高,越有利于分散风险,增强基金保障能力。我省从2019年7月1日起实行社会保险省级统筹。
问:《方案》实施后,社保费征收工作将如何开展?
答:根据《方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原由社保征收的继续由社保征收,原由税务征收的继续由税务征收,稳定缴费方式,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管职责如期划转至税务部门。
问: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后,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降低养老保险费率在有效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的同时,确实会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加大基金收支压力,但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大于支,滚存结余不断增加,总体上不会造成养老金支付风险,不会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正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实施2019年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这也是连续第15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总体提高比例为5%,我市将有18万左右企业退休人员受益。
问:下一步,娄底市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方案》的实施?
答:为保障参保单位和职工应享尽享降费红利,确保《方案》各项部署落地见效,打赢“降费减负”这场硬仗,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与省厅的联系,并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好《方案》,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降费率政策如期落地实施,坚决兑现对企业和社会的承诺。
二是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将及时跟踪各县市区政策落实情况,让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有明显降费感受,不断增强参保单位和职工的政策获得感。
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通过娄底日报、娄底广播电视台和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移动客户端,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政策宣传培训,解读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确保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受益企业和群众应知尽知、应会尽会。
四是开展政策总结评估,适时对政策实施效果开展全面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缺补漏,努力达到政策实施的最优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