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行审发〔2019〕2号
各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有序推进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检查和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网站存量问题整改
《通知》涵盖的指标体系是政府网站普查的升级版。对照指标体系,全市政府网站要加强突出存量问题整改。
1.完善网站功能。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主体功能,突出强化办事服务功能。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统筹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整体提升政府网站办事服务水平。
2.优化栏目结构。全面调整优化政府和部门网站栏目,在确保功能完善的基础上,对多余栏目、空白栏目、僵尸栏目进行清理。区县市要提出政府门户网站乡镇(科局)频道页设置的合理处置意见,确保不留隐患。
3.强化内容保障。对保有的全站栏目内容,先期进行合规性检查,涉及意识形态、保密、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内容要第一时间组织整改。要明确内容保障责任,理清内容来源,确保及时更新,杜绝检查中一票否决情形发生。
二、规范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
《通知》明确行政审批服务系统要履行政务新媒体监管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将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明确相关部门的运维主体责任。6月份之前组织一次全面摸底,原则上一个单位只保留一种政务新媒体,其他政务新媒体要整合、关停。对保留的政务新媒体,要对照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要求,分析研判运行维护及内容建设情况,严格进行整改,确保符合指标要求,决不允许出现“僵尸、睡眠”政务新媒体平台。市政府部门政务新媒体清理整改由常德政府网站同步组织实施。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将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全市政务新媒体将统一纳入该技术平台进行监管。有关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规定见附件。
三、落实检查监管主体责任制度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切实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强化工作部署调度,抓好检查监管工作,全力确保该项工作在国务院、省政府年中抽查和年度考核中不出问题。
1.落实信息审核制度。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规范政务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要明确政务信息内容提供单位或个人责任,严格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环节程序;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审查,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杜绝政治错误,保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
2.落实日常巡检制度。全市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每天都要定时、不定时登录本单位政府网站读网,检查网站运行状况及信息更新维护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每周都要参照《通知》中的各项检查考核指标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整改工作。区县市自查结果要自主公开通报,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执照市政府网站常态化整改指令要求及全市政府网站普查通报结果,组织问题整改。
3.严格政府网站准入、退出制度。新建、改版政府网站须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数据(以下简称报送系统),并向常德政府网站报备;临时关停或永久关停网站须在报送系统内提出申请,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停公告;临时关停网站要严格按照报送系统填报时间执行,永久关停网站经审批同意后原则上迁移至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并在拟关停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持续一个月悬挂网站关停和内容迁移去向等信息,然后注销网站注册标志、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标识、公安机关网站备案编号等)和域名,再完成关停操作。正在申请关停的政府网站在正式关停之前,主管责任单位仍需对网站进行运维管理,直至网站正式关停。
四、加强检查监管工作考核反馈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每周、每月、每季度组织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进行抽查,对多次出现问题且长时间整改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采取季度通报、领导约谈等方式处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各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于5月31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常德政府网站(联系人:张金哲;电话:17773609799;传真:7755222),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初上报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
附件: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9年5月24日
附件
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规定(试行)
一、严格开设准入。本规定所指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在微博、微信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的开设,由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区县市应报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原则上一个单位只建设一类新媒体。下属企事业单位新媒体账号要整合至上级主管部门新媒体账号中,并依规主动进行注销,个别确需保留的,重新申报,并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
二、明确运维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政务新媒体由主办单位自行运维,由本级行政审批服务局分级监管,统一纳入市政府网站新媒体矩阵技术监管平台。
三、规范内容发布。政务新媒体是政府网站的有益补充,发布内容可根据部门实际,围绕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四个基本功能组织。要贴近民生民情,注重办事服务,善用网言网语,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保证每周至少更新1次。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四、加强安全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应专人管理,登录账号时要使用专用电脑或专门的移动终端设备,不得在网吧等公共场所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上登录,不得使用自动登录模式,不使用账号时必须及时退出登录,避免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防止出现失泄密问题。
五、完善考核问责。全市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情况纳入工作考核,定期通报。失职失责的,按规定处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