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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层级:市级 发文系统:本级 发文日期:2020-05-27 所在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潭市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加快推动我市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基建和新动能融合壮大,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5号)精神,结合湘潭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部署,聚焦新一轮信息通信产业变革发展趋向,推进5G商用部署与湘潭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强化资源共享、自主创新,完善湘潭信息产业生态,加快培育建设湘潭5G产业链,加快5G网络部署和产业升级,着力打造湘潭通信产业集聚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5G网络商用部署,加快面向5G网络的VR/AR、MEC云技术网络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自动驾驶、超高清视频、网络安全、医疗健康、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广电、数字商务、生态环保、数字文化、智慧旅游等场景应用和垂直行业应用。从2020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分别新建5G基站4700个、5G汇聚机房203个、光交1113个,快速形成5G商用网络基础服务能力;新增省级科技创新平台5家左右,新培育认定省级行业龙头2~5个,实现5G产业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全力打造产业重要集聚区,产业链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5G基础设施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如下:

2020年目标:新建5G基站2032个,新建5G汇聚机房94个,新建光交332个;

2021年目标:新建5G基站1196个,新建5G汇聚机房60个,新建光交349个;

2022年目标:新建5G基站1472个,新建5G汇聚机房49个,新建光交432个。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5G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按照“铁塔统筹、政府支持、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原则,编制5G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通信行业发展规划等的有机衔接,统筹各类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合理布局通信机房、基站、铁塔、管道线路等通信基础设施。鼓励城发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与铁塔湘潭市分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按照全市“一张网”布局,加速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突出重点、远近结合、有序推进,减少行业重复建设。相关议题的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要邀请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铁塔公司列席参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国网湘潭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铁塔湘潭市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简化5G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电力供应,将站址、室分系统及光纤建设纳入新(改扩)建工程,推动5G建设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积极争取国、省政策资金支持,加快高清视频、VR/AR、智慧广电等业务开展。坚持集约、共建共享原则,联合设备企业及科研机构加速推进5G商用。2020年主要完成产业基地、重点工业园区、重点高校、核心商圈等区域的5G部署;2021年主要对市区、县城、景区(不含待开发区域)等场景进行覆盖;2022年基本完成全市5G深耕补盲,补充城市新扩区域、城郊、主要交通干道等场景的信号覆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文旅广体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各电信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三)推进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社会杆塔与通信杆塔双向开放共享,依托全市市政道路、铁路、城铁、视频杆、路灯杆、公交站点等公用设施,有效储备5G站址。加快推进我市智慧灯杆相关应用发展,推进多功能智能杆加载基站相关技术规范研究,探索5G基站及基础配套设施共建共享新模式。建立湘潭市5G基站建设公共资源开放清单。支持各电信企业和铁塔湘潭市分公司联合组建通信行业物业联合委员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建筑物(含人防工程与人防疏散场所)和公共区域,除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开放的外,应免费为5G基站、机房提供建设场地。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免费开放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公园、人防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体育场所等所属构筑物和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城铁、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医院、公共用地(绿地、人行道、广场)、人防疏散场所、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以及城市照明杆、交通标识杆、公安监控杆、非指挥工程的人防报警站(塔)等各类杆塔与地下通信管道、综合管廊资源。要积极推动居民小区、商务楼宇为5G网络站址建设提供场地支持。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加强清理,落实免费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智慧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湘潭供电公司,铁塔湘潭市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四)努力降低基站用电成本。大力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鼓励参加市场化交易,简化申请报装程序。对运营商及铁塔公司采取专项对接机制,多站址一次报装,提高效率;尚无法改直供电的5G基站,严格执行转供电最高限价。加强电价执行监督检查,改善基站用电环境。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电网扩容时要根据5G基站建设主体提出的用电负荷水平和安装位置明细预留5G基站用电需求。坚持“老用户老办法、新用户新办法”的原则,积极研究强、弱电电价协同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湘潭供电公司,铁塔湘潭市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五)打造5G示范场景。制定实施5G应用场景清单。加快推进5G+智慧工厂、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文化旅游、网络安全、医疗健康、智能制造、智慧广电、智慧扶贫、智慧街区、智慧景区、智慧园区等5G试点应用项目建设,打造5G示范应用场景。探索5G应用标准和规范,推进5G规模化应用,依法加快推动5G进小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委网信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国网湘潭供电公司,铁塔湘潭市分公司,湘钢集团,各电信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六)支持产业平台建设。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等各类产业平台培育载体。鼓励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等园区建设5G产业集聚区。鼓励在5G产业集聚区联合优势企业、科研院所建设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试验外场、网络性能监测、产业监测分析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研发企业提供基于SDN/NFV的5G网络应用测试环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

(七)加快产业培育。鼓励企业参与国、省光交换、基带、中高射频、图像处理等5G高端芯片、元器件以及砷化镓、氯化镓等化合物半导体的产业链环节。鼓励产业链企业主动参与国、省基于5G技术的智能手机、高超清视频终端、智能网联车、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全息影像等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配套环节。重点支持智能工厂、智慧广电、智慧教育、智慧工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等5G示范项目建设。建立滚动开发的重点项目库。支持市内企业生产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铁塔湘潭市分公司、电信企业集采名录。积极引进相关行业龙头和研发平台,对影响大、带动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湘潭市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详见附件2),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发改委,由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主任、市工信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市5G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5G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二)强化督导评估。制定实施我市5G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发展“一份文件”“一个规划”“一个推进表”“一个联络机制”“一个专函”“一个宣传手册”“一个场景应用清单”“一个协议”等的“八个一”工作清单,逐项落实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对进度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评估,抓好落实落地。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电信企业及铁塔湘潭市分公司要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加大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升服务质量,大力争取国、省补助资金及政策支持。市发改委和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对电费、租金、进场费、征地赔补费等收费标准进行指导和监管,适当降低或减免相关费用。市工信局和市商务局要加快产业链建设和产业项目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要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合理安排用地,对纳入全市统筹推进重大项目范畴的5G通信基础设施及产业建设项目,重点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市生态环境局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执行基站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管理制度。国网湘潭供电公司要做好基站用电保障,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电力引入、电力扩容以及转供电改直供电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减免增容费用,通信用电价格力争整体优惠20%。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电信企业及铁塔湘潭市分公司要通过现场宣讲、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覆盖城乡的通信设施保护法制宣传和4G/5G基站电磁辐射科普行动,树立广大群众保护通信设施的法治意识,消除群众对基站辐射的疑虑,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通信设施和支持基站建设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基站优化选址,减少环境纠纷投诉,配合做好通信设施保护、电磁辐射监测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