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财金〔202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2022年2月18日
层级:国家级
发文系统:税务 文旅 市场监管 商务 银保监 交通 卫健 银行 民航 国有资产
发文日期:2022-02-18
所在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发改财金〔2022〕2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