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档案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说明:
1.本清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严禁本系统市、县二级行政执法机关(含所属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重复行政检查。
3.本机关对于未列入清单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一律不得实施行政检查;违规实施的,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并可以向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联系电话:0731-28688259;电子邮箱:hnzzda@126.com)和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731-28683313,电子邮箱:hnzzjdk@163.com)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