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企业评测验收工作的通知
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行业推进机构,相关试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工作部署,根据《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24〕4号)文件规定,现就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企业评测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测验收对象
长沙市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实施企业名单范围内已完成项目改造实施的试点企业。
二、评测验收程序
(一)企业申请
改造实施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后,应及时在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zxqy.csqyfw.cn/)“项目管理”—“国家试点项目验收”模块中提交评测验收申请,上传《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评测验收申报书》(附件1)以及《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评测验收材料清单》(附件2)所列相关材料(其中内部验收由企业自行组织,项目财务审计需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
(二)实地评测
由数字化水平评测机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要求,组织开展实地评测,从数字化基础、经营、管理、成效四个维度对改造实施企业进行数字化水平综合评估和等级认定,出具评测报告。
(三)项目核验
由行业推进机构对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和一致性进行核验,出具《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核验意见表》(附件3)并上传至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
行业推进机构核验内容应包括:提交的评测验收材料是否完整;项目实际改造内容是否与诊断报告、改造合同一致,是否按期按量完成并达到预期成效;项目实施流程是否合规、流程是否完备;项目改造实际投入情况是否真实;硬件设备投入是否必要;软硬件采购价格是否合理等。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资料是资金安排、监督管理、绩效评价、评测验收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改造实施企业应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数据准确性负责,部分申报材料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人在申报资料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委托授权人签名的,应提供企业法人代表相关授权文书。
(二)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长沙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事务中心、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加强对项目评测验收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三)各改造实施企业完成项目改造实施后,应及时提交评测验收申请,由数字化水平评测机构按照实地评测工作流程和要求赴每家企业开展实地评测。
(四)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改造实施企业评测验收情况分批次另行组织开展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联系人: 何文芊,88666452
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联系人:郭 帅,17310030813
附件:
1.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评测验收申报书
2.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评测验收材料清单
3.长沙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核验意见表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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