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高可靠性供电收费问题的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2-09-07 | 来信人 | 王成利 |
来信内容 | 您好,请问湘发改价商〔2016〕704号,关于调整高可靠性供电收费的政策是不是到目前最新的政策?具体为:对企业自建的双回路和双电源供电的,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2-09-07 | ||
答复部门 | 省发展改革委 | ||
答复内容 | 王成利网友,您好。《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湖南省降低大工业电价工作方案> 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6〕704号)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对企业自建的双回路和双电源供电的,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即凡是企业用户自己出资建设的双回路和双回路电源供电的,均属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范围。目前该政策仍然有效,且在我省各市(州)县均适用。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