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 关于机动车置换补贴咨询 | ||
来信时间 | 2024-09-17 | 来信人 | 周洋 |
来信内容 |
根据湘商运〔2024〕23号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咨询机动车先从妻子名下更名到丈夫名下后,再由丈夫将机动车进行置换新车,丈夫能否领取置换补贴?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4-09-20 | ||
答复部门 | 湖南省商务厅 | ||
答复内容 | 您好!根据《2024年湖南省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第二条汽车置换更新中补贴范围为: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湖南省内转出(不含变更登记,不含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 如果将妻子名下的旧车变更到丈夫名下是不符合置换细则要求的,不能申领置换补贴。感谢您对湖南商务和开放型经济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