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 | 烟花爆竹 | ||
| 来信时间 | 2026-06-30 | 来信人 | 陈建耀 |
| 来信内容 |
烟花爆竹企业是否属于高危行业?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什么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是烟花爆竹企业强制配备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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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 答复时间 | 2026-07-08 | ||
| 答复部门 |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 ||
| 答复内容 | 您好,您咨询的烟花爆竹行业相关安全管理问题收悉,结合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统一答复如下: · 行业定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高危行业、领域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指应当投保安责险的高危行业、领域单位的用语含义是:“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单位是指从事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有关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单位。”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4号)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二)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百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兼职安全员。”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5号)第六条 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六)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烟花爆竹企业强制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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