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们知道,要发挥好兜底保障作用,需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帮扶和救助能力,请问在这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陈慈英:我们坚持“精准救助”“精准帮扶”的原则,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生活、生产方面存在的困难。一是落实救助政策。指导各地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8〕38号),制定细化重残重病单人户纳入低保、刚性支出收入扣减、低保渐退机制等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推进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一户一档,明确帮扶责任人、帮扶内容和措施,做到一户一策。二是指导村居帮扶。强化村(居)班子力量建设,举办全省“领头雁”示范培训班,对全省150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示范培训。以村(居)委会为基础建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两委作用,发动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实行生活帮扶。三是抓实社工帮扶。积极加强基层民政经办能力建设,探索推动民政工作专业化,每年从社会救助资金中拿出2%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向全省提供相关培训、督导及评估支持,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目前全省122个县市区已实现社工站全覆盖,共有超过190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社工站,近4000名社工经过岗前培训顺利上岗。四是引导社会帮扶。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人士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结对帮扶。在19个贫困县的152个贫困村开展“光明行”、“甜蜜行”、“希望行”、“农技行”、“牵手行”五个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先后3次组织450余家省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行动。五是倡导邻里互助。突出乡村治理,制订村规民约和寨民公约,引导村民互帮互助、共建共治、同心同行,发挥村议事会和组(寨)小组的作用,将“微治理”积分到项、细化到事、评议到户,形成良好的乡村风气,帮助解决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日常生活照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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