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厅解读《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hunan.gov.cn 发布时间: 2021-07-15 10:05 【字体:

  一、起草背景与过程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安全第一,加强隐患排查预警和消除,在“十四五”时期解决防汛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现有水库安然无恙。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李克强总理2020年11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今年我国遭遇了历史上较为严重的洪涝灾害,许多水库尤其是小型水库受到了影响。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成当务之急。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对现有病险水库,2025年底前要全面完成除险加固,对新出现的病险水库,及时除险加固。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8号),水利部制定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进行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水库安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达哲,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省委副书记乌兰多次实地调研指导。特别是国务院部署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后,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两次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率队赴水利部对接工作;副省长隋忠诚先后5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强调要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监管,实现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常态化。多位省领导结合联点地区防汛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和病险隐患整治。

  近年来,我省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病险水库基数大、小水库多、土坝多、运行时间长、洪涝灾害频发,水库安全隐患依然突出。我厅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水库摸底调查、病险隐患排查和安全鉴定,编制全省水库名录,争取将存量及新增病险水库纳入全国“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开展了《意见》起草工作。形成初稿后,我厅书面征求省直10个相关单位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省司法厅6月22日通过了《意见》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二、主要内容

  《意见》针对我省实际,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存量病险水库隐患治理,及时对新增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计划完成4150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任务,完成409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完成12901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完成5058座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二)重点任务。 及时开展水库安全鉴定。严格执行水库大坝定期安全检查、鉴定制度,优化安全鉴定程序,强化鉴定成果核查,提高鉴定成果质量,有序完成“十四五”期间水库安全鉴定任务。加快推进全省航电枢纽大坝和电站大坝的注册登记工作。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完善退出机制,对功能萎缩、规模减小、除险加固技术不可行或经济不合理的,按有关规定经技术论证和审查批准后进行降等或报废。 有序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水库方面,对已列入规划的大中型病险水库及时进行除险加固。小型水库方面,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对2020年前已鉴定的小型病险水库和“十四五”期间经鉴定新增的小型病险水库及时进行除险加固,确保安全运行。加快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遗留问题的处理,确保尽快投入正常运行。 切实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落实责任人。在做好病险水库控制运用的基础上,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防汛抢险等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和财政资金激励作用,开展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和水库管理标准化建设。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加强水库下游生态流量管理,及时清理处置坝前漂浮物,规范水库的生态环保监管。 提升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建成覆盖所有小型水库的雨水情测报系统,完成小(1)型和坝高10米且库容2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水库管理信息填报、审核、更新机制,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信息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应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促进系统融合、信息共享,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常态化。认真组织开展水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病险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消除,避免水库“久病成险”。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实现水库安全鉴定、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常态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提出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资金政策支持、强化部门监督指导责任、优化小型水库前期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强化项目资金监管、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加强监管问效等8条保障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关于资金监管。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根据病险水库数量、病险问题程度和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省级以上补助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和项目调剂,对项目完工并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后核定的结余资金,由同级水利部门商财政部门统筹用于其他急需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项目,确保资金用于刀刃上、紧要处。

  (二)关于优化项目审批服务。省市两级加强对县级技术帮扶指导,建立水利为主,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批机制,杜绝重复审批。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由市级组织技术审查。

  (三)关于建设管理方式。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小型水库项目推行集中建设管理。对专业技术性强、分布散、单项投资小的水库雨水情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鼓励各地在统一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探索集中采购、集中建设模式,或实行代建制、总承包制。

信息来源: 湖南省水利厅     责任编辑: 喻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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