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株潭生态绿心“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湘政函〔2026〕5号
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长株潭生态绿心“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2024—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株潭生态绿心“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省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生态绿心地区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各类空间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保护和发展,不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探索绿色转型发展新模式,支撑生态绿心建设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城市群生态绿心、彰显湖湘特色的长株潭中央客厅、人民美好生活的高品质共享空间。
三、省自然资源厅要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等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要充分发挥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作用,强化对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的统筹协调和指导。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政府及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将《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管控要求和重点任务纳入市县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确保规划有序稳步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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