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兴三湘 一人一技”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6〕1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技兴三湘 一人一技”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技兴三湘 一人一技”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国家“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落地见效,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服务就业和服务产业相结合,以企业岗位需求和劳动者就业需求为导向,聚焦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就业群体,围绕先进制造、数字经济、低空经济、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活服务等领域,开展农民工技能帮扶培训、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重点就业群体技能兜底培训、职业技能强企稳岗培训、职业院校课证融通培训、高技能人才卓越技师培训、康养职业培训、数字技术工程师专项培训、“马兰花”创业培训等9项行动。提高职业培训质效,让每一位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劳动者都能接受技能培训,实现“一人一技”目标。“十五五”期间,全省计划开展各类职业培训500万人次。其中,2026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30万人次);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获取率不低于80%;培训后六个月内就业转化率达到60%。
二、培训任务
1.农民工技能帮扶培训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返乡农民工等在交通运输、装备制造、建筑农林、康养服务等领域开展就业技能和农业生产技能培训。向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提供创业培训。2026年培训10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高校毕业生技能提升培训行动。支持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毕业生强化实践技能,以就业为导向,通过“订单”培训等形式,围绕装备制造、工程机械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力争实现“毕业即上岗”。2026年培训10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重点就业群体技能兜底培训行动。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重点在建筑、商贸、物流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转岗培训。针对家政服务业女性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2026年培训10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残联、省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职业技能强企稳岗培训行动。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低空经济、新能源、人工智能等产业龙头企业面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和评价。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职业培训。加强对受人工智能影响较大行业职工的转岗培训。鼓励各级企业工会组织产业工人培训,培育新时代湖湘工匠。2026年培训30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职业院校课证融通培训行动。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优势,实施“课证融通”改革,推动职业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相结合,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内容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学生通过学校专业技能抽考、专业课结业考试、校内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竞赛等途径即可获取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6年完成培训20万人次。(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高技能人才卓越技师培训行动。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工匠学院等,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和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师徒“结对子”活动。全面实施“新八级工”制度。2026年培训1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康养职业培训行动。充分发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优势,聚焦健康服务、森林康养、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领域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联合行业部门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2026年培训6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数字技术工程师专项培训行动。依托省内高校和龙头企业,围绕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开展培训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评价,培训数字技术技能人才,不断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2026年培训1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马兰花”创业培训行动。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建立创业培训师资库和导师库,打造一批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培育和发展一批创业培训基地,全力提升创业指导服务水平。2026年培训12万人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整合资源
1.整合机构资源。完善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绩效工资分配等激励政策,强化技工院校技能培训优势,面向社会和企业开展培训。调动和发挥企业培训主动性和积极性。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市场化的培训和能短期实现就业的“短平快”式培训项目。发挥工匠学院在高技能人才培训上的积极作用。
2.整合教师资源。持续推动“匠心传承”师资培训计划,吸纳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骨干教师、企业优秀技能人才纳入师资库,将师资队伍扩大到1万人。
3.整合课程资源。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企业岗位技能要求等,以企业生产服务需求和劳动者需要科学设定培训课程。注重理论课程及实践操作相结合、线上理论授课与线下动手实训相结合。
四、创新机制
1.建立健全“产培评用”机制。构建以产业需求为牵引、培训供给为基础、技能评价为支撑、就业导向为结果的培养体系。推动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院校、培训机构共同开发培训标准与评价规范,联合开展培训和技能评价。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产培评用”等环节信息数据共享贯通。强化技能评价结果在就业上岗、薪酬激励、岗位晋升等方面的运用,形成“需求驱动、有效培训、规范评价、精准使用”的技能生态链。表彰选树一批劳动者身边的高技能人才榜样,持续营造技高者多得的社会氛围。
2.建立需求供给对接机制。健全培训需求反馈机制强化产教融合。围绕“产业—企业—就业”培训需求,紧抓农民工返乡假期、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企业生产淡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园区、企业培训需求定期归集制度。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乡镇(街道)、社区,依托基层服务网络和“湘就业”等线上平台,收集劳动者就业培训需求,建立培训需求清单,动态调整职业培训补贴目录并及时发布。培训机构依据培训需求清单,实施“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形成需求引领供给、供给服务需求的培训信息共享对接机制。
3.建立场地设备“错峰使用”机制。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向社会公示专业设置、实训场地和设备清单,支持鼓励各类院校利用寒暑假期间将场地设备向社会职业培训项目开放。实现区域职业培训场地设备共建共享。支持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合理利用生产场地,为职业培训实训提供有偿服务。
4.健全评估奖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市场监管、民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培训机构质量监管。建立职业培训市场信用体系,对培训市场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进行常态化监测。完善以培训合格、技能提升、实现就业等因素为重要参考评估培训质效。对就业转化率、薪酬兑现率高的补贴性职业培训按规定予以奖补。完善企业激励政策健全补偿机制,对企业建设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以及举办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规定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5.完善技能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机构遴选、标准构建、考务规范、质量管理工作体系。培育备案一批产业链龙头企业,面向链内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评价。支持全省标杆性评价机构、行业协会等规范开展异地评价,方便职业培训合格人员就地、就近参加技能人才评价。持续培育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助力劳务品牌建设和乡村振兴。
6.健全平台管理机制。将全省“一人一技”培训情况数据统计纳入平台管理。在“湘就业”平台开设“湘培直通车”专栏,实现机构查询、培训咨询、报名受理、培训服务、评价考核、补贴申领和就业服务等“一网通办”。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通过扫码登录“湘培直通车”,就近实现报名和参训。培训机构可在“湘培直通车”专栏及时发布培训计划,向培训机构开放“揭榜”“接单”功能。“湘培直通车”提供课程线上服务,记录学习情况,就近精准推送评价服务和就业岗位信息。
五、工作保障
在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实施,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确保工作提质增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地的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归集培训需求,依职责督促开展或组织发动行业内培训。优化整合现有培训政策,打破部门壁垒,引导资源向急需紧缺领域集中,提升培训效能。
统筹用好各类资金资源。发挥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行业发展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相关资金合力。按照急需紧缺、培训效果等实施差异化补贴机制,按规定落实各项补贴政策,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附件:2026年职业培训目标任务分解参考表



湘公网安备:430103020005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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